第七章 再次探宝-《都市打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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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言和这个世界的普通人相比有两个优势,一是文娱方面,二是脑袋里的不知名系统。而这之外,作为一个中文系的学生,对他来说,最擅长的毫无疑问是写作。

    但是,这种写作能力在现在这个世界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用处,前世他只是个普通人,没有超强的记忆力,也没想过自己可能重生。

    他脑袋里完全能记着的只有几篇经典短篇小说,例如卡夫卡的《法的门前》、《女歌手约瑟芬或耗子民族》,例如鲁迅的《狂人日记》、《孔乙己》等等,而能大约记得的长篇也就加缪的《局外人》和余华的《活着》……

    这些毫无疑问都是惊世之作,卡夫卡更是几乎一直都霸占着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排名第一的位置,二三名则通常属于普鲁斯特和乔伊斯,这两位大师的文章余言大约知道但一个字都记不住。

    然而,尽管卡夫卡的作品强悍到了这种程度,可是放到这个世界却没什么大用。

    首先,这是个传统文学日渐式微的时代,人们对于传统文学的关注比前世更少,第二,余言不是卡夫卡,不是鲁迅,不是加缪,他只是个高中生,他写出那种作品来也不会被膜拜。

    鲁迅写“我家院子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这句话会被评论家们分析来分析去,但余言要是这么写,那绝对就是病句就是垃圾,绝不会有人去分析内里的意义,这是身份带来的差别,很容易理解。

    至于抄卡夫卡,那更是难,这个世界的现代派艺术还没有出现,余言很难相信有人能理解卡夫卡小说的内核,就算理解也不会认可自己,一个高中生而已,他没有资格写出世界名著。

    高中生能写到前世韩寒这样的程度就是天才了,写到卡夫卡的程度?不好意思,没人会承认。

    自己想要成名,需要从一些并不多么伟大,大多数人能看得出它的优秀的作品开始,实话说,余言记不起任何一个,因为不是大师他根本就不会去背,看是看过,可根本就记不住。

    思来想去,最有可能让自己成名的不是自己最擅长的写作,而是音乐领域,尽管余言的唱功和嗓音很一般,也从没具体学过音乐方面的任何知识,但他脑子里有无数的流行歌曲,歌词和调子自己都记得清清楚楚,这比记小说可容易多了,也更容易被认可。

    但是,音乐这条路相对而言容易也肯定一定不好走。

    这是2011年的夏天,不是1997,这不是唱几首许巍和周杰伦的歌就能火的年代了,这是个需要唱片公司宣传和包装,是个有时候机遇比实力更重要的年代。前世的薛之谦出道十年,为什么直到2016年才火?实力他早就有了,缺的就是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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