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冯魁的衣服是灰色的,袖子口有两寸左右的黑边,所以粘上血迹也不容易发现,而且沈沐风得到证实,冯魁今天穿的就是这件衣服。 “大人,我今天早起来杀了一只鸡,对,杀了一只鸡,这是鸡血!” 沈沐风一副就知道你这么说的表情:“杀鸡,冯大管事还杀鸡啊!我看是杀人吧!” “大人,你不能诬陷我!” “诬陷你,你说我诬陷你,巳时是死者死亡的时间,可在巳时你却出现在了死者家的后街,好,姑且当作巧合。可在柴堆又发现了这根钉子,而钉子又是离开茅屋的关键证据,你说这个跟你没关系,行,可以,暂且当作和你没有关系。 可死者抓伤了凶手的后背,你的后背居然也有抓伤,你又说巧合。 死者口中的绸丝和你手帕是一样的,你说是别人诬陷你,可死者的血迹为什么出现在你的衣服上,一是巧合,二是巧合,可这么多巧合在一起,未免太过于巧合了吧!这好比你在万山县转了一圈,一而再再而三的掉进了四次坑里,你觉得有这种可能么!” 冯魁的脸已经白的吓人,可随即大声喊道:“大人,那血可不是那个寡妇的,是我杀鸡时粘上的血,再说了,你有什么证明血是那小寡妇的!” 沈沐风哈哈一阵大笑,然后拍起手掌来:“天堂有路你不走,非要做下这种灭绝人寰的畜生之事,你当真以为我拿你没办法么!你难道不知道这万山县什么最多么?” “什,什么?” “猎人,有猎人自然是有猎犬,是不是死者的血,猎犬一闻便知! 其实和你说了这么多,根本就是浪费口舌,还有更加直接的证据,那就是死者被你掐死之后,她的手依旧保持着抓人的姿势,我想你剪掉指甲的时候应该看到了,只要让死者的手和你背后的抓痕一比对,一切真相大白于天下。 可我不想那么做,对于死者而已,你就是个畜生,我不想她走的都不安生,我告诉你,你死定了,谁都救不了你。” 冯魁的脸惨白无比,似乎想到了什么,急忙说道:“大人,大人,我是张家的人,你不能杀我,不能啊!你杀了我张猛是不会放过你的!” 沈沐风一脸冷漠的看着冯魁:“实话告诉你,我不管三大家族以前如何,既然我来了,谁要是敢在我的地盘上胡作非为,我谁的面子都不给! 给他画押,押回大牢择日宣判!”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