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三年借款-《明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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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曾敢的预想,李信此刻定然会气炸了肺,可李信却突然笑了。

    “曾大人何出此言哪?我又没有动用那财货的命令,何来生效一说啊?”

    曾敢这才转过弯来,是啊,当初只说动用这批财货需要两人同时首肯,李信不同意财货被领走,他提出反对意见,难不成还要赞同行商们将之领走吗?退一步说,即便自己同意,李信不同意,如此意见不统一,谁又能动的了那批财货了?

    行商们被两个人的对话弄的有点糊涂,还是那范姓少东再次发问:“总兵大人,经历大人,在下只想得着您二位一个准话,这货大家伙究竟能不能拉走?”

    李信还是那句话,财货拉走可以,却需签了保证书。曾敢突然觉得在众多行商面前与李信当面争执似乎不妥,有失体统,见他还是死了心的不做半分退让,那还与行商们上两个甚?都说断人钱粮等于杀人父母,难道他就不明白这个道理吗?于情于理,这等霸王手段岂是一方父母能做的?

    李信虽为武官,但是边镇卫所不同于普通地方,军事长官往往兼理民政,说他一方父母也不为过。

    双方互不让步,行商们虽然没有闹乱子,却也不准备离开,一个个沉默不言,坐在卫司衙门正堂里,示威一般。李信似乎早料到有此一幕,又从怀里掏出了另一沓纸笺放在桌子上。

    “既然诸位不愿意就此领回财货,这里还有第二条路,都看看吧,同意的就签个字,不同意的,请自便!”

    曾敢与李信一桌之隔,先一步拿起一张纸笺,竟是借条一张,声言滞留于镇虏卫城中的财货,乃是李信以三卫总兵府的名义所借,至于借期约定三年,息钱则……

    总之这也是一份极不公平的霸王借条,最有待商榷之处便是没有抵押物,其实也不能算是没有,一颗鲜红的三卫总兵府大印盖在其上,便等于将三卫总兵的脸面与声誉都押了上去。只不过对于一个管军户的武官来说,这些在文官看来比性命还重要的东西,可谓是一文不值。

    行商们一个个都沉默不语,纸笺都拿在了手中,签与不签显然都在心中衡量着其中的利弊。

    第一个表态的是范姓少东他啪的一声将纸笺拍在桌子上,告了句罪便愤然离去。但是在借条是否签字画押一事上,几家行商显然应对的态度是不同的,这其中有一家居然便签字了。

    “总兵大人这押俺画了,字也签了,却还有个小小的要求。”说话的人此前曾自我介绍是黄家的一位管事,见他还算识时务,李信也不再疾言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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