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团拜演出-《重生之叱咤乐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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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行为,是不会在组织者心中为演员加分的。
上午九点刚过,叶梓就已经赶到了演出地点:市府礼堂。
说句心里话。对于这样一早就把演员们集合到演出地点待命的要求,叶梓心里很不以为然。提前半小时到场就差不多,保险起见提前一个小时那是肯定足够了,何必这么折腾呢?
演员的天性就崇尚自由,不喜约束。这样的要求对于演员的临场发挥,起不到任何好的效果。
可惜不管是电视台也好,还是任何一家举办活动的单位也罢,他们往往喜欢将演员们尽可能的早早集合起来,毫无例外。
叶梓能够理解他们的做法。对于这些活动的举办单位,这样的要求的确是方便他们对于演员的管理,也基本上杜绝了可能出现的误场之事。
但是理解归理解,在心里,叶梓还是不以为然。
前世的叶梓一直活跃在夜场,这样的要求在夜场就是一个笑话。对于草根性质的夜场来说,该你上场的时候你到了,能够上台演出,那就一切ok。其他时候你爱干嘛就干嘛去,我不会来管你,只要到时候你能保证你的演出质量就行。
误场?
那太好办了。
误场的这一场工资先扣掉,再罚你个三到五天不等的工资,看你下一次还会不会再误场。
再误?那就请你立刻滚蛋,这里不欢迎你这样频频误场的演员,工资也绝对不会结给你。你要想闹,没有任何一家场子任何一个演员会支持这样频频误场的行为。而且消息传出去,这位演员在夜场的生意(演出),肯定就会一落千丈了。
没有人会跟自己的经济利益过不去。叶梓近二十年的夜场演下来,碰到过、听到过的误场情况也只寥寥一两起。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演员,从来都没有误场的经历。
其实夜场这样的措施简单而又直接,放在任何演出当中都会奏效。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措施从来没有在剧场、体育馆、电视台等等的正规演出当中实行过。只有在走穴演出当中,奉行的是跟夜场几乎同样的方法。
他们,也许是舍不得手中这点可以将演员们呼来唤去的小小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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