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兰若寺-《美漫里的穿梭能力者》
天色渐渐的开始暗淡,张谦来到了兰若寺外面的那一片树林里,这片树林倒是不小,不过树林之中弥漫着一层阴冷的气息,张谦眼睛一亮,这种气息他见得多了,这两年里他见过很多这种类似的气息,全都有妖魔鬼怪栖息之地,而且感知着这种气息的强大,张谦多少也能够察觉得到,这兰若寺之中的妖魔鬼怪是一种很强大的妖怪。可以说这个妖怪是张谦遇到过的妖怪之中实力最强的一个。
不过张谦没有任何的畏惧,因为金钟罩达到大成之后,他的实力突飞猛进,正想找一个厉害一点的妖怪比试一下。
当下张谦大步前进,向着兰若寺走去。当张谦来到兰若寺的时候,正好看到有两人在那里打斗。
其中一个人出手狠辣,每次出剑,都是进攻对方的要害,招招致命,他的剑法简直就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当然,张谦也是比较欣赏这种剑法的。毕竟不管剑法这种东西还是其他的武功,之所以存在,大多都是为了杀戮,要是没有什么杀伤力,反而让张谦不喜了。
至于动手另外一个人,他的招式之间就显得有点拖沓,不,应该说是敷衍,这个家伙好像根本就不愿意和对方打斗,出手的时候,大多都是在敷衍了事。不过这个人的武功要比出手狠辣的那个人的武功要高上一筹,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在他敷衍的情况下,依旧能够挡住对方的剑。
稍微看了一下两人的比试,张谦就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怎么说呢。以张谦现在的眼界,有点不看上这种等级的打斗,觉得有点无趣。如果这两个人是张谦的对手的话,张谦大概能够无聊的站着让他们进攻,以他们两人剑上的力道,大概都无法破开张谦的防御。而张谦想要击败他们的话,大概只需要一拳。以庞大的力量一拳把对方给击毙,就这么简单。
当张谦从这两人身上把注意力移开之后,却愕然的发现在场还有第三个人,第三个人还是张谦的熟人。宁采臣。
张谦还想要出声喊宁采臣的时候,宁采臣这个家伙却突然动了,竟然直接窜到那两个打斗的人中间,挡在两人的面前,然后大声的说着什么:打打杀杀多不好。这个世界需要和平,还有什么爱才是永恒之类的,罗里吧嗦的说一大通。张谦可以肯定,宁采臣这个家伙其实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看着他那双呆萌无神的双眼就可以看得出来。尤其是这个家伙看着两把剑一柄贴在他的脖子上,冰冷的剑刃让他觉得脖子发冷,另外一柄剑则抵在他的心口,差一分就要刺进他的心口了,那架势,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
“哼!”冷哼一声。两个人同时收剑,其中一个长相比较老,也就是武功比较高的那个家伙扭头看了张谦一眼:“怎么又来了一个书生,今天是怎么了?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而且还有两个都是书生!喂,你这个书生赶快离开这里吧!这里可不是你门这些书生待的地方!”
“谢谢你的关心!不过我今天我就住在这了!宁采臣,好久不见了!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张谦微微一笑,然后冲着宁采臣打招呼喊道。
“张,张兄!你,你怎么也来这里了?真是好久不见啊!张兄这两年来。跑到哪里去了,一点音讯也没有,我还担心,担心你……”宁采臣一脸开心的跑到张谦的面前。之前的危险也都给抛之脑后了,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张谦,看着张谦安全无恙的模样,就越发的开心。
“担心我是不是死在哪个角落里了?哈哈哈,我可没这么容易就死掉,倒是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你这个家伙难道不知道这兰若寺了有妖魔鬼怪吗?”张谦哈哈的笑着,拍拍宁采臣的肩膀,虽然两年多没见,宁采臣变得成熟了一点,但是身上的气质却依旧没有什么改变。
“妖魔鬼怪?张兄你真会开玩笑!我只来这里收账的,只不过可惜,来的时候遇到了大雨,账本都被淋湿了,字迹都看不清楚,讨不到账,而我有身无分文,只能够来着兰若寺居住了!”宁采臣笑着解释道,不过他却不相信张谦诉说的妖魔鬼怪,还以为张谦是在和他开玩笑呢。
“收账吗?等回去之后我帮你把账讨回来!不过这里到还真的是有妖魔鬼怪,并不是在开玩笑,今天晚上你就和我睡在一个房间,我保护着你,不会让你被妖魔鬼怪给伤到。”张谦摇摇头,也就只有他这样的脑袋有点木的家伙才会这样,换做另外一个人的话,说不定自己就伪造一个账本,把账讨到手了。
“张兄你真会开玩笑……”宁采臣依旧不相信什么妖魔鬼怪。
一旁的那个大胡子听到张谦和宁采臣的对话之后,却眉毛一扬:“你这个书生竟然知道这里有妖魔鬼怪,为什么还不赶快离开这里!留在这,当心被吃了!”
“什么妖魔鬼怪,燕赤霞,这一次没有答应你,不过下次我来找你,绝对能够战胜你!我走了!”另外一个用剑的人冷冷的冲着大胡子燕赤霞说着,至于张谦和宁采臣,他看都没看,转身就走了。
“夏侯兄!你和我打了七年,你也足足输了七年。不过你倒真有耐性,我避到那里,你就追到那里。只不过你野心太大,不求上进,为了天下第一剑的虚名,锋芒太露,居心不正,用招形神不定,燥火太大,出剑快而不准。你再不修心养性,就算给你赢了也是侥幸……”燕赤霞大声的喊着,只不过那个所谓的夏侯兄有没有听到,那就是另说了。
“书生,你赶快带着你的同伴离开吧!你自己也说了,这里有妖魔鬼怪,很危险的,快走吧!”燕赤霞扭过头对着张谦说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