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葡萄采摘-《悠闲牧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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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墨相信,现在的速度一定打破了百米短跑的世界纪录。呼啸的风声,两边的景物飞快倒退,一步十几米,整个身体像是出膛的炮弹。

    从别墅一直跑到花溪谷,丁老头居住的木屋前。叶墨这才停了下来

    他还要熟悉现在的力气,先是去河边举起一块人头大小的鹅卵石,太轻了,拿在手上几乎感觉不到重量。使劲丢出去,只听到石头摩擦空气的声音,石头消失在视野里面,过了好一会才听到噗通的落水声音。

    小石头,大石头,最后他举起一块比自己身体还大的岩石,这都能丢出去二三十米。

    尼玛,这还是人吗?

    绝逼突破了人类极限,成为非人类的存在。

    五指用力就能捏碎拳头大小的鹅卵石,能举起几百斤的重物

    真正的投胎换骨,但一具全新身体却不是那么容易适应的。

    要熟悉现在的身体就要从最基本的做起,下蹲、起立、走路、奔跑每一样都试着做一遍,甚至好几遍。

    人对力量的运用是长久而潜移默化形成的习惯、本能。要改变长久以来养成的发力习惯却不是那么容易的,只有慢慢练习,要时间来慢慢适应。

    一连着几天叶墨人不见,电话也不接,一直做着适应训练。同时,也感应隐藏这里的另外一块昆仑境碎片。随着修为的提升,叶墨已经能隐隐约约感应得到。只是,它好像隐藏虚空,如果自己不出来,就算挖地百丈也是空劳

    回去家里,疯疯癫癫的小哈正在外面的泳池里游泳。

    这家伙嘴上已经消肿了很多,焕发的精神比以前还要旺盛。见到叶墨,连忙爬了起来,跑到面前,摇摆着身子甩了叶墨一脸水渍。

    圣伊内斯山谷气候温和,红葡萄的采摘甚至可以延迟到九月上中旬,白葡萄却已经到了采摘的季节。

    下午四点,采摘葡萄的最好时间。凯尔文还有其他的酒坊工人回到了牧场,还聘请了十几人临时工,要赶在露水升起的时间将葡萄采摘完毕。从花溪谷回来,叶墨看到了忙碌的葡萄园,便走了过去。

    “老家伙,我还以为你忘记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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