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4、博:广博、渊博。 5、圣人不积:有道的人不自私,没有占有的**。 6、既以为人已愈有:已经把自己的一切用来帮助别人,自己反而更充实。 7、多:与“少”相对,此处意为“丰富”。 8、利而不害:使在万物得到好处而不伤害万物。 9、圣人之道:圣人的行为准则。 [引语] 本章是《道德经》的最后一章,应该是全书正式的结束语。本章采用了与九章、十章、十五章、二十章、三十三章、四十五章、六十四章、七十六章相类似的格言警句的形式,前三句讲人生的主旨,后两句讲治世的要义。本章的格言,可以作为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例如信实、讷言、专精、利民而不争。人生的最高境界是真、善、美的结合,而以真为核心。本章含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是评判人类行为的道德标准。 [评析] 本章一开头提出了三对范畴:信与美;善与辩;知与博,这实际上是真假、美丑、善恶的问题。老子试图说明某些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其实质往往并不一致。这之中包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是评判人类行为的道德标准。按照这三条原则,以“信言”、“善行”、“真知”来要求自己,作到真、善、美在自身的和谐。按照老子的思想,就是重归于“朴”,回到没有受到伪诈、智巧、争斗等世俗的污染之本性。张松如说:“世界上的事物多种多样,社会现象更是十分复杂,如果单单认定‘信言’都是不美的,‘美言’都是不信的;‘知者’都是不博的,‘博者’都是不知的,这就片面了。不能说世界上真、善、美的事物永远不能统一,而只能互相排斥。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就不免始于辩证法而终于形而上学。”对此,我们倒认为,没有必要从字面上苛求老子,否则就会偏离或曲解老子的原意。其实,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往往这么说:“忠言逆耳”、“良药苦口”。听到这些话后,大概很少有人去钻牛角尖,反问:难道忠言都是逆耳的吗?难道良药都是苦口的吗?所以,老子的这些警句并不存在绝对化的问题。 [原文]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1;皆知善,斯不善矣2。有无之相生也3,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刑也④,高下之相盈也⑤,音声之相和也6,先后之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⑦,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也⑧,为而弗志也⑨,成功而弗居也。夫唯弗居,是以弗去。 [译文] 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那是由于有丑陋的存在。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那是因为有恶的存在。所以有和无互相转化,难和易互相形成,长和短互相显现,高和下互相充实,音与声互相谐和,前和后互相接随——这是永恒的。因此圣人用无为的观点对待世事,用不言的方式施行教化:听任万物自然兴起而不为其创始,有所施为,但不加自己的倾向,功成业就而不自居。正由于不居功,就无所谓失去。 [注释] 1恶已:恶、丑。已,通“矣”。 2斯:这。 3相:互相。 ④刑:通“形”,此指比较、对照中显现出来的意思。 ⑤盈:充实、补充、依存。 6音声:汉代郑玄为《礼记·乐记》作注时说,合奏出的乐音叫做“音”,单一出的音响叫做“声”。 ⑦圣人居无为之事:圣人,古时人所推崇的最高层次的典范人物。居,担当、担任。无为,顺应自然,不加干涉、不必管束,任凭人们去干事。 ⑧作:兴起、生、创造。 ⑨弗志:弗,不。志,指个人的志向、意志、倾向。 [引语] 本章内容分两层次。第一层集中鲜明的体现了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他通过日常的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阐述了世间万物存在,都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论说了对立统一的规律,确认了对立统一的永恒的、普遍的法则。 在前一层意思的基础上,展开第二层意思:处于矛盾对立的客观世界,人们应当如何对待呢?老人提出了“无为”的观点。此处所讲的“无为”不是无所作为,随心所欲,而是要以辩证法的原则指导人们的社会生活,帮助人们寻找顺应自然、遵循事物客观展的规律。他以圣人为例,教导人们要有所作为,但不是强作妄为。学术界有人认为第一章是全书的总纲;也有人认为前两章是全书的引言,全书的宗旨都在其中了。 [评析] 无论学术界在“道”的属性方面的争论多么激烈,学者们都一致认为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是其哲学上的显著特征。老子认识到,宇宙间的事物都处在变化运动之中的,事物从产生到消亡,都是有始有终的、经常变的,宇宙间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老子在本章里指出,事物都有自身的对立面,都是以对立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没有“有”也就没有“无”,没有“长”也就没有“短”;反之亦然。这就是中国古典哲学中所谓的“相反相成”。本章所用“相生、相成、相形、相盈、相和、相随”等,是指相比较而存在,相依靠而生成,只是不同的对立概念使用的不同动词。 在第三句中次出现“无为”一词。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要按照自然界的“无为”的规律办事。老子非常重视矛盾的对立和转化,他的这一见解,恰好是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具体运用。他幻想着有所谓“圣人”能够依照客观规律,以无为的方式去化解矛盾,促进自然的改造和社会的展。在这里,老子并非夸大了人的被动性,而是主张挥人的创造性,像“圣人”那样,用无为的手段达到有为的目的。显然,在老子哲学中有挥主观能动性,去贡献自己的力量,去成就大众的事业的积极进取的因素。 [解读]朴素辩证法的闪光 朴素的辩证法,是老子哲学中最有价值的部份。在中国的哲学史上,还从来没有谁像他那样深刻和系统地揭示出了事物对立统一的规律。老子认为,事物的展和变化,都是在矛盾对立的状态中产生的。对立着的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并能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而这种变化,他把它认为是自然的根本性质,“反者,道之动也”(第四十章)。老子的辩证法是基于对自然和社会综合的概括,其目的在于找到一种合理的社会生活的政治制度的模式。他所提出的一系列的对立面,在人类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如善恶、美丑、是非、强弱、成败、祸福等,都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法原理。譬如说,如果人们没有对美好事物的认定和追求,也就不会产生对丑恶现象的唾弃;当你还沉浸在幸福或成功的喜悦中时,或许一场灾祸或不幸正悄悄临近。 如果你看到了这段话,说明你正在阅读防盗章节。请前往起点主站订阅本书,谢谢。如果误订了防盗章节,请重新下载,给各位添麻烦了,抱歉——因为布章节时间问题,十五分钟后更新正确章节,给各位添麻烦了,非常抱歉。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