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犯我利益者死-《与南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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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祖厢首兴奋地带着众人又回去搞盐田建设了。
吴大鹏早就把建设盐场的指挥权交给他了,他则观察他的指挥过程。
还行吧,黄祖厢首明白了吴大鹏的要求后,也是能把工地组织得有条不紊。
原来,别看人家小,也是当官的出身呢。
宋子强等人坐着小船过来了。
大家谈论着对这些人的处置……安静坚决不同意全杀了来立威的建议。
吴大鹏说:“那么我们也不能总看管他们吧……”
王德发说:“这样安排,让他们去小流求岛屿挖鸟粪石和烧石灰吧……看看能不能去掉身上的匪性。”
宋子强说:“劳动能改造人?我认为不能,还是大鸟的建议好,全杀了,让大家看看我们的能力……”
张国安说:“不好,我们现在正缺劳动力……”
吴大鹏想了想说:“先关起来,我们先审问一下……”
大家陆续把这帮子强盗押过到右岸,但是现在来不及建监狱,这一夜就全绑着,差几个人看守了。
他们这次的收获不小。
那三条船撞坏了一些,可以修补一下照常用。
他们还带着一些物资,也能用上。
平湖本岛已经被他们毁了,但是他们没有杀人,可以算是也增加了劳动力。
也许就是他们没有乱杀人,这在张国安两口子心里加分了吧?
通过审问那个当头的姚麦,大家有了一个办法。
鞑靼强盗集团存在等级歧视制度。
一种常见的说法是将臣民分为四等,即鞑靼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但是实际在他们的法令文书中,并没有明确划分为这四等的专门法令。
可是,这种划分却反映在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和规定中。
比如曾规定汉人不许结社、集会、集体拜神,禁止汉人私藏兵器,鞑靼人被汉人打死需要偿命,而鞑靼人因争或乘醉打死汉人只需“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
汉人如当兵则不许充宿卫,如当官也往往只能做副贰。
当然实际上还存在很多例外情况,比如姚麦就是这次行动的大头目,而一个鞑靼军官则做了他的副手。
这是因为姚麦和鞑靼在黄岛水军营的大头目关系好的原因。
鞑靼人一般不会遵守自己制订的法律,这个要看情况再说的,也要看身份高低的。
吴大鹏有了办法,说:“这样吧,让他们亲手杀了这里面的鞑靼人吧。一个不杀,太圣母了,没有杀气不行的。”
这是好办法,他们自己杀了队中的鞑靼队友,他们还怎么想着逃回去?
因为杀了鞑靼人,在法律上是铁定要死刑的!
第二天,吴大鹏让他们自己指认出鞑靼人,其实从面相上也能看出来。
现在,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完成民族大融合。
让他们自己指认,当然会罪加一等了。
那个姚麦很配合,当时就指认出七八个人来。
原本还有更多,但是由于大多是操纵床弩和充当弓箭手,所以,伤亡更大一些了。
剩下的人,让他们动手制作绞刑架子。
没有砍头,是因为想让他们的尸体在八道河口地区挂久一些。
犯我利益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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