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犯我利益者死-《与南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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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祖厢首兴奋地带着众人又回去搞盐田建设了。

    吴大鹏早就把建设盐场的指挥权交给他了,他则观察他的指挥过程。

    还行吧,黄祖厢首明白了吴大鹏的要求后,也是能把工地组织得有条不紊。

    原来,别看人家小,也是当官的出身呢。

    宋子强等人坐着小船过来了。

    大家谈论着对这些人的处置……安静坚决不同意全杀了来立威的建议。

    吴大鹏说:“那么我们也不能总看管他们吧……”

    王德发说:“这样安排,让他们去小流求岛屿挖鸟粪石和烧石灰吧……看看能不能去掉身上的匪性。”

    宋子强说:“劳动能改造人?我认为不能,还是大鸟的建议好,全杀了,让大家看看我们的能力……”

    张国安说:“不好,我们现在正缺劳动力……”

    吴大鹏想了想说:“先关起来,我们先审问一下……”

    大家陆续把这帮子强盗押过到右岸,但是现在来不及建监狱,这一夜就全绑着,差几个人看守了。

    他们这次的收获不小。

    那三条船撞坏了一些,可以修补一下照常用。

    他们还带着一些物资,也能用上。

    平湖本岛已经被他们毁了,但是他们没有杀人,可以算是也增加了劳动力。

    也许就是他们没有乱杀人,这在张国安两口子心里加分了吧?

    通过审问那个当头的姚麦,大家有了一个办法。

    鞑靼强盗集团存在等级歧视制度。

    一种常见的说法是将臣民分为四等,即鞑靼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但是实际在他们的法令文书中,并没有明确划分为这四等的专门法令。

    可是,这种划分却反映在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和规定中。

    比如曾规定汉人不许结社、集会、集体拜神,禁止汉人私藏兵器,鞑靼人被汉人打死需要偿命,而鞑靼人因争或乘醉打死汉人只需“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

    汉人如当兵则不许充宿卫,如当官也往往只能做副贰。

    当然实际上还存在很多例外情况,比如姚麦就是这次行动的大头目,而一个鞑靼军官则做了他的副手。

    这是因为姚麦和鞑靼在黄岛水军营的大头目关系好的原因。

    鞑靼人一般不会遵守自己制订的法律,这个要看情况再说的,也要看身份高低的。

    吴大鹏有了办法,说:“这样吧,让他们亲手杀了这里面的鞑靼人吧。一个不杀,太圣母了,没有杀气不行的。”

    这是好办法,他们自己杀了队中的鞑靼队友,他们还怎么想着逃回去?

    因为杀了鞑靼人,在法律上是铁定要死刑的!

    第二天,吴大鹏让他们自己指认出鞑靼人,其实从面相上也能看出来。

    现在,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完成民族大融合。

    让他们自己指认,当然会罪加一等了。

    那个姚麦很配合,当时就指认出七八个人来。

    原本还有更多,但是由于大多是操纵床弩和充当弓箭手,所以,伤亡更大一些了。

    剩下的人,让他们动手制作绞刑架子。

    没有砍头,是因为想让他们的尸体在八道河口地区挂久一些。

    犯我利益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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