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怎么是你?-《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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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比他们在计划被程煜破坏之后,理智的做法是离开现场,即便程煜手里有证据,那顶多也就是个未遂。严重点蹲上两年三年,运气好甚至拘留个一小段时间也就放出来了。
可他们却选择了带刀下车,足以可见这两人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
甚至于,女骑士从车上摔下来之后,拒不上车,当场跟这两人发生冲突,其结果很可能是两人恼羞成怒掏刀子杀人。
想清楚了这些之后,女骑士不禁一阵阵的心悸,后脊梁上,似乎也有些许的冷汗渗出。
这让女骑士对程煜之前所说救了她一命,也有了更深的体会。
“虽说未来的一切都是未知的,但往严重了想,那个家伙说的仿佛也并不错。”
一口喝完了杯中的红酒,女骑士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应该好好感谢一下程煜。
“明天找派出所的人问一下他的联系方式吧……可是,要怎么才能谢他呢?居然也是个富二代,开的是柯尼塞格啊,只是,吴东的圈子里,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一个家伙?以前我居然没听说过……”
又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女骑士想起那两个小混混跳下车拎着刀跑过来的时候,程煜居然丢下她撒腿就跑,心里不禁又有些郁闷。
真是没见过这样英雄救美的,看到歹徒掏刀子居然自己跑了,真是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喝完了第二杯红酒之后,女骑士越想越觉得好笑,这会儿她倒是也理解了程煜的行为,毕竟,救人不是他的责任,他能因为偶然听到那两个小混混的对话就出手相救已经殊为不易,尤其他也是个家境相当丰厚的富二代,这就更加难能可贵,毕竟,从家产的角度而言,他的命比绝大多数人的命都更值钱一些。
所以,看到危险临头,他不想因为救人而把自己搭进去的转身就跑,似乎也并不那么令人厌恶了。
女骑士不是圣母婊,她可能一时会想不通,但还不至于要求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为了救她要豁出去自己的性命。
说白了,大多数人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恐怕连管都不会管。
……
程煜是在睡梦之中,被自己的亲娘从床上直接拖下来的。
揉着惺忪的睡眼,程煜感到一阵阵的头疼,昨晚喝的有点多,而且那种小酒吧里的酒好像也不怎么地道,当时没觉得,现在倒是有些宿醉的感觉了。
“妈,你干嘛啊?”程煜不满的嘟囔。
宁可竹叹了口气,道:“儿子,今儿你得去相亲。”
程煜揉揉太阳穴,终于想起昨晚出门前程广年说的话,他苦着脸对自己的母亲说:“不去真的不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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