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毛文龙-《明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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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人似乎并没有太多特别,只是穿着普通的军袍棉袄,个子也不甚高大,脸上,留有和辽地大多数军汉一样的风霜和沧桑。
但他的眼睛,却是分外的……
李元庆也不知该怎么形容,这人的眼睛非常特别,这是一种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感觉。
与其双目一对视,李元庆仿似看到的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海,但在平静的海面之下,汹涌的浪花,即将要澎湃而出。
不用说,李元庆已经知道此人是谁了。
除了毛文龙,谁还能有这种气势?
这时,陈继盛一看到李元庆走进来,不由大喜,快步跑过来,用力拍了下李元庆的肩膀,大笑道:“元庆,哥哥都等你好几天了,你总算过来了。你小子运气好,我家将军正好在这,快~~~,来给我家将军磕头。”
说着,陈继盛忙拉着李元庆,来到了毛文龙的身边。
在之前的日子里,李元庆脑海里早已经无数次幻想过此时的画面,哪里还有丝毫犹豫,忙跪倒在地上,恭恭敬敬对着毛文龙磕了几个响头。
“小人李元庆,沈阳城败兵,见过将军。”
毛文龙不由一笑。
陈继盛之前对他提及过李元庆救命的事情,但毛文龙却并未太过在意,他此时正值用人之际,陈继盛既然有这种机缘,他当然不介意把人收下。
但毛文龙却也并没有多想,只是以为李元庆是个普通的军汉,有些勇武,也仅此而已了。
但此时,李元庆这句话,却是让毛文龙一下子提起了兴致。
想来自己这里来讨饭吃,不先说自己的长处,倒先说自己的短处……
这种事情,对毛文龙来说,不说绝无仅有,却也绝对是难得一见。
尤其是在当下这种节骨眼儿上。
沈阳城的兵败失守,所有人都在向朝廷表明,自己绝对在守城中出了大力,只不过,敌人实在太过强大,形势所迫之下,各人也只能接受这样的后果。
但却从未有人,敢于勇敢承担下本该应有的责任。
此时,李元庆居然上来就说自己是沈阳城的败兵?
毛文龙忽然想起了自己年少时,在与人饮酒时,借着半酣酒意,豪言道:“此生不封候,誓不休。”
但他没有迎来任何鼓励,反之,到来的却是无穷无尽的疯狂嘲笑,恨不能把他踩在地上,再用力踹上几百脚,砸成馅饼。
“果然是个好汉子。你且起来吧。”心中思虑一闪而过,毛文龙一笑,示意李元庆起身。
“谢将军。”李元庆又恭敬一礼,麻溜的站起身来,不卑不吭,眼睛一片清明。
毛文龙身边几个亲随,也都有些诧异李元庆的表现,一阵低声议论。
毛文龙嘴角边笑意更甚,在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身上,他仿似看到了自己当年的那种锋锐,顿了片刻,他笑着对李元庆道:“李兄弟,你即是沈阳城的败兵,那可曾杀过鞑子?”
李元庆并不知道毛文龙的思虑,忙规整道:“回将军,小人惭愧。当日沈阳城之战,形势实在太过混乱,后金军在城内有内应,慌乱之下,小人也只能先行逃命,并未杀过后金鞑子。”
“哦?”
毛文龙一笑,似乎并没有听清李元庆卖弄的字眼儿,笑道:“李兄弟,那你可敢杀鞑子?”
李元庆已经明白了毛文龙的用意,不由也一笑,“将军,这有何不敢?当日逃离沈阳城之时,后金鞑子,小人没有机会杀,但蒙古鞑子,小人却亲手手刃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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