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地下魔神-《魔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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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趣阁手机端    http://m.biquwu.cc        剑气光波一闪而逝,众人?没来得及反应,就听到洞穴深处传来一声蕴含无尽悲愤的龙吼,随后属于地穴角龙的那道强大的气息便跟着烟消云散。

    罗莎娜见状,略带惊讶的看了雷纳克一眼,虽说正常情况下,一名英雄阶对上九阶魔兽是稳操胜券,但赢得这么轻松,只用一招就将对方秒杀,仍是有些不可思议。

    “以雷纳克先生的实力,就算去就职王国骑士团的团长一职业,料想也是绰绰有余。”她开口称赞道。

    “强大的是武技,而不是我这个人,”雷纳克极有自知之明,炽阳武技善于攻伐,爆发力强,这才让他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一招瞬杀了地穴角龙,“这种正面对决的战术可不是我所擅长的事情。”

    罗莎娜恭维道:“再强的武技,也需要人来使用,或许这个问题有些唐突,但我还是想问,以阁下的实力,大陆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对你表示真挚的欢迎,为何你会选择追随罗丰大师——我并非质疑大师的魅力,只是单纯觉得好奇,若有让你们觉得失礼的地方,先在此道歉。”

    雷纳克哈哈一笑,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指着前面的艾玛道:“这个小姑娘,一年半前只是一名青铜下位的小盗贼,她这样的人,在盗贼工会一抓一大把,没人会对她高看一眼,可是现在呢?这下你明白了吧,不是罗丰大师请我留下,而是我求大师把我留下。”

    他不着痕迹的拍了罗丰一个马屁,尽显待人处事的高超本领。

    罗莎娜愣一下,旋即恍然,并想通了一些事情,比如为何艾玛会使用撞山野猪王这种明显不符合女孩子喜好的魂灵,对于那些贵族世家出身的大小姐,免不了要依照自己的审美观对各种魂灵挑挑拣拣,选出既实用又漂亮的魂灵,但对于底层出身的平民,只要有能实用的魂灵便心满意足了,不会奢求更多,更没什么挑挑拣拣的毛病,比起华而不实的外表,他们更注重实用性,因此艾玛对融合魂灵成为一头撞山野猪王毫无抗拒?理。

    在艾玛的年龄便拥有白银巅峰的实力,无论在哪里她都会被称之为天才,哪怕是那些赫赫有名的帝国学院,想挑出几个能媲美艾玛实力的同龄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而这样的天才,在一年半前居然只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小盗贼。

    究竟是艾玛本身隐藏着非凡的天赋,还是罗丰拥有“点石成金”的能力?

    罗莎娜更愿意相信后者,否则艾玛不至于在遇上罗丰之前,都是一个平凡无奇的小盗贼,丝毫展现不出自身的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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