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证据-《嫣然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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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淇点头,说:“是月涵公公的事。正月底他临走时,给了我二十两大银,说若是两个月后他仍未回来,要我将这银子交给太子殿下您”说罢他从怀里掏出两锭白银,双手奉上。

    嫣然走过去接过,两锭银子沉甸甸的,外观并无特殊之处。

    “这银子有何说法吗?”

    “月涵说,他被迫去做一件伤天害理的事,这两锭银子便是报酬。他说逼迫他的那个人不会放了他,会先杀他父母,再杀他的。因此两个月后若他仍未回宫,就是死了。他说证据便在这银子上。奴婢也不清楚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嫣然将银子递给泰然,回身将月淇拉起:“好孩子,你在哪里当差?能有这一分义气,难为你了!”

    月淇鼻子一酸,道:“我和月涵都是在静安妃娘娘那里当差的”

    嫣然心中了然,在那里当差,自然要比别处更难过些。便去门外唤月贵取来二两银子,递给月淇:“多了也会给你招祸,这二两银子你就留着悄悄用吧,买点吃的用的,用完了只管问月贵月达要。”

    月淇感激不尽,眼泪汪汪地磕了几个头走了。

    泰然拿着银锭反复端详,实在看不出什么特异之处。此时室外阳光灿烂,泰然便将银锭对着亮光一照,忽然发现银锭底座上有一个篆文“安”字。

    他怕自己眼花,忙让嫣然来看,果然也看到了那个“安”字。

    泰然恍然大悟:“这是安兆雄家的银铺里的银子,都用阴文刻制了记号,必须在阳光下才能看到。”

    嫣然皱眉:“他从挑选月涵给司药房送千里梅,到后来杀他灭口,无不用足了心计,处处将我们的目光朝郭伯罕兄妹身上领,怎么会在这一环节上露马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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