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三叔-《锦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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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她飞一般的跑了出去,连头都没回。她之所以这么快就离开了,是想把更多的时间留给爹和文姨娘,让他们二人多相处一会儿。
宁锦云出了红芍院,就去了后面的竹趣楼,竹趣楼在宁府中算是最僻静的了,平时这附近基本没什么人来。
宁三爷宁世易选择住在这里,也是因为安静,他不喜欢受到一些不相干的人的打扰,就连竹趣楼内的下人,他也只安排了两个,多一个也不要。
宁锦云上了二楼,她在二楼的书房里见到了宁世易,宁世易穿着一身白色的袍子,正忙着收拾书房,把他从京城带回来的书都整齐地摆好。
“三叔,怎么就一个人收拾啊,为何不叫个下人来帮你?”宁锦云走过去,语气很是愉快,:“我去叫两个下人过来吧,要是人手不够的话我再回红芍院叫几个来。”
宁世易看着她笑了笑,:“你可算了吧,我才不要什么下人过来,他们只会越帮越乱,倒不如我自己亲自动手。”
宁锦云无语地扶着额,:“那好吧,你就一个人忙活吧,估计等到了天黑你都弄不完。对了三叔,来福怎么没跟你回来啊。”
来福是宁世易身边的下人,很受宁世易的重用,不过一开始的时候,宁世易还曾嫌弃来福的名字太土,看不上他,但是没想到,这个来福的名字虽然不高雅,但做起事来倒有模有样,于是宁世易就把他留在了身边。
“来福没跟我过来,他在京城给我看着家呢,我这一回来就是很长一段时间,京城的房子不能不留人。”宁世易解释道。
他从桌上拿起了一个锦盒,递给了宁锦云,:“这是给你买的,你看看喜不喜欢,不喜欢就还给我。”
宁锦云打开了盒子,发现里面是一支毛笔,她疑道,:“三叔,你给我买毛笔做什么,我又不怎么喜欢练字。”
宁世易皱了眉,瞥了她一眼,:“我说你是不是不识货啊,这毛笔的笔杆是斑竹所指,笔头长峰狼豪,这是京城最有名的师傅亲手做的,我好不容易买下一支送给你,你还挑毛病,那算了,把毛笔给我放桌上,不给你了,留着给沈家的公子。”
沈家公子,不就是沈云轩吗。
宁锦云把毛笔放进了盒内,把盒子抱得紧紧的,:“不行,三叔已经把这送给我了,就不能往回要。你方才说沈公子,你为何要送毛笔给沈公子,你们俩交情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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