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老胡背锅-《庆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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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十三局限于自己的经验,只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这次是郝十三运气好,下次,恐怕,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
是时候对寿州、庐州两处城池军、政人事,进行定岗、定责,郝十三经过三天的冥思苦想,制定了自己的管理机构。
最高权力机构都督府:
设立都督一名,自然是郝十三自己担任,集军、政、民、工一体,对下面进行垂直管理。
都督府宿卫千户二人,左千户吴六玖,定额骑兵五百名,右千户徒单斛,定额骑兵五百名。
前、后、左、右、中五个战兵千户,目前五个千户官没有战损,原编制和人员定额不变。(属于野战军)
新增飞炮千户,千户官由焦禄担任,统领火炮、投石车、弩车等重武器,平素与中军一起行动,战时由都督直接指挥。(类似于野战军直属重炮团。)
新增铸造千户,千户官由焦玉担任,监管庐州、寿州两处匠户兵甲、器具打造及新的设备研发工作。
太守两名,分治庐州、寿州,负责当地的民政和军政。
参军若干名。平素跟随都督左右,根据都督的指示,可以独当一面,又分为实职和挂职两种。
辅兵千户一名。负责新兵的训练和军垦。
太守府衙:
设置太守两名,穆有才治寿州、施耐庵治庐州,负责全州的征兵、防守、管民工作,可聘自己选聘幕僚二人,费用由都督府支出。
下设司库、司盗、司农、司刑、司监等一应官职,分管州内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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