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狡猾-《亲要守身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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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映入脑海的就是开膛手杰克。

    Jack  the  Ripper,是现实中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间,于伦敦东区的白教堂一带以残忍手法连续杀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凶手代称。犯案期间,凶手多次写信至相关单位挑衅,却始终未落入法网。其大胆的犯案手法,又经媒体一再渲染而引起当时英国社会的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欧美文化中最恶名昭彰的杀手之一。

    之所以会想到这个,也完全是拜那署名为牵猴子的人的家伙所赐。

    倘若他与自己同一个时空,他一定知道这个轰动全球的案子,那么他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案子,为什么这么清楚,他是什么人。

    纱绢上的字迹,是朱砂写的,那种厚重的红色像是血液的颜色,叫人如鲠在喉,而刻意避开了苏岩的,还有一个线索。

    绢布的最下方,几乎看不见的地方,印下了一枚红色的指纹。

    这是提示。

    第一份DEAR  BOSS的红墨水挑战信,实在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所以,林晓幽当时几乎可以确定春秀就是第一个被害者,而那断脚就是春秀的,但血型却不对。

    这让她百思不得其解。

    为什么,为什么不对,难道不是模仿这杀死妓女的案子给她以威吓?为什么会不一样呢?

    春秀是妓女,恰好失踪,而断脚上写着的秀字,不管从哪个方面看都是十分符合案件的圆环的。

    或者说,死者有两个?

    她突然打了一个寒战,被自己的想法惊呆了。

    为什么那样肯定春秀就是死了呢?断脚的主人从血液凝固看应该是死后被砍下来所以判定死亡基本可确定,为什么就那么直接地判定春秀是死了呢?

    从哪里?

    自己潜意识是认为她死了呢?

    秀眉紧紧地皱着,她额头冒出细密汗滴。

    若有似无,对方真是狡猾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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