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莫要多事勤思考-《亲要守身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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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幽一愣,念头转开了。
她也算是念了十几年书,搁着古代就是个读书破万卷的女进士,晓得自古官大民小、官爷民子,她家乡老人家有句口头禅∶「生不入官门,死不入地狱」,未见官已先打三十大板,若非有秀才功名在身,青天老公祖在上,草头民弱都要跪得个七晕八素的,目不识丁者还要找人代写讼纸,如此深邃的衙门大堂,就有了讼师的出现了。
但古代对于讼师口碑并不好。
讼师多出身于运途不畅的士人,具有一定社会关系的吏人、干人、衙役宗室的子弟,以及胆大横行的豪民。
林晓幽觉着吧,自己似乎哪一项都沾不上边儿啊。
勉强一些的,算作胆大豪民?也未免可笑了些。
林晓幽不说话,县太爷与那妇人也等着。
林晓幽突然想起自己在上学期间学过律师选修课,其中讲到律师渊源时候似乎讲过这么一段典故。
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政治家邓析,其被视为古代讼师的鼻祖。此人擅长诉讼,其辩论之术无人能敌,史书记载其往往“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并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然而,邓析最终被当政者驷歂视为扰乱民心的祸首,惨遭杀害。
又如《唐律?斗讼》规定:“诸为人作辞蝶,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
宋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衙门每结案之前,几乎必先办讼师。
可见古代“讼师”往往被视为影响社会和谐、挑词诉讼的不安定分子。
从根本上看,这种对“讼师”品质低下的定位是由中国古代铁板一块的权力集权体制造就,并逐步灌输到了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法制文化。
那么,在这篇文中,作者大叉对于这个形象的设定是如何呢?
(似乎并没有写到啊,大叉大大是个架空爱好者呢,这难道是属于隐藏剧情啊喂?)
读者很纠结。
林晓幽额头冒起了冷汗,吴太爷此番说话实在叫她一时间摸不清头脑。
“民女不识字,民女爹死的早,娘一人……”她当机立断突然跪下。“家中一贫如洗,哪里有多余银钱去买书看。”
说着双目含泪,委实可怜。
那县太爷夫人倒是个心软的,见杜家三姐触景生情心中也不忍,道:“太爷真是,一番好意却办了坏事儿,叫三姐儿想起往事心里平白难受,我瞧着也难受,快些起了,地上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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