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不一样的步诗-《至高灵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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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轩曦换好衣服回到原来的地方时,步诗却是已经不见了,只是静心聆听的话可以辨认出不远的树林中传来的窸窸窣窣的声音,显然她也去换衣服了。
女人都会比较爱美,何况是步诗这样一个女子,虽然先前的战斗中她基本上没受伤,但也有点灰头土脸的,后来又与轩曦聊了那么久也是确实累了,今天要出发了,便肯定要换一身干净的衣服。
轩曦张望了一下,没看到步诗的身影,思索了一下偷看一个感知系灵术师换衣服的可能性,便干脆的收起了偷偷溜过去窥视的龌龊心思,安静的站在原地等着步诗。
不大一会,一道白色的身影款款走出。
此时的步诗换下了那种适合战斗的斗篷长袍,取而代之的是一件印着银色花纹的裙装,白色打底反衬着银色的绚丽,高贵典雅而又不失低调,脸上的白纱也已经换了一块新的,身为曾经的纨绔,轩曦一眼就看出那是用极其高档的蚕丝织成,至于到底是什么蚕丝,轩曦是看不出来了,因为这岛上就没有这样高端的货色。
步诗原本光洁的额头此时多了一个饰品,是用上好的小珍珠串起的一个镂空的三角形发饰,低端坠着一个晶莹剔透的如同水滴一般的透明晶体,好像是自天空摘下的最纯洁的雨珠,不时的荡漾出一圈水样的波纹。
轩曦看着此时的步诗,目光不自觉的有些痴了。
好像换了个人似得,轩曦说不上来具体有什么不同,但他可以肯定的是步诗身上那种神秘而缥缈的感觉越发深邃了,而且这样的步诗更加完美,即使轩曦看不到她的脸颊,也依然笃定。
“怎么?看傻了么?”步诗眼角带笑,轻声问道。
当一个女人发现一个男人用迷醉的眼神看向自己的时候,那种开心与自豪由内而外,像是一朵静静绽放的花朵,即使一直只有他一个欣赏那又如何。
何况这个男人还不是那么令人讨厌。
“其实你这样挺美的,与先前那种狡黠完全不同。”轩曦中肯的说道,眼角带着一丝莫名的笑意,像是小孩获得了心爱的玩具,嘴角勾起的那一抹纯真干净,没有任何污染。
步诗一笑,挥手间将先前布置的灵力感知屏障撤除,两人也没有再就这个话题讨论下去,而是沿着轩曦判断的方向,迅速离开。
大概走了一个多时辰的时间,轩曦与步诗终于走出了密林,踏上了前往青泥城的管道。
一路上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基本上都是朝着青泥城的方向而去,也是因为这方圆百里内,青泥城是最大的一座城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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