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墓前(一)-《诅咒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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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蒙哈哈大笑,夜蒙身子一抖,吓了一跳,混混拍着夜蒙的脑袋,道“当然可以,看来你对人的印象还停留在皮鞭上,从今天开始你和我一样,你已经不再是鞭子的对象了,你有权利不被别人打,也有权利去打别人,就算是我,如果我打了你,你也可以打回来,你有这权利。”
夜蒙慢慢平静了下来,面无表情地道“我不喜欢打人,我喜欢杀人。”
据佛罗门的老奴隶说,夜蒙从三岁会走路时就成了奴隶,在贵族家待了几年后被送到了佛罗门,从小受到的伤害使得夜蒙对人又怕又恨,想法也极为简单,当初齐蒙只用了一张笑脸一个面包,便让他冷酷无情地杀了两个高级骑士。
齐蒙所表现出罕有的温情,这种欺骗孩子的把戏,恐怕也只有在夜蒙身上才能实用。还没等到晚上,齐蒙便扛着金币,迫不及待去买了一座三层小楼,第一层给了布朗尼一伙儿,第二层他和夜蒙,第三层则齐蒙请来魔法师布置了魔法阵,打算把第三层中最大的一间房改成他的修炼室。
齐蒙再买回一个女奴隶当女佣,三千金币转头就只剩下不足一百,齐蒙心疼不已,但一想到今后有大把的机会捞回来,心里才微微得到了些安慰。
现在齐蒙不敢像以前一样,除了吃就是睡,诅咒尚未解除,巴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找他麻烦,总之任重道远,没有点真本事儿也是不行的,就家里那几个山贼齐蒙若没有足够的实力,齐蒙相信等他们伤疤好了,多半还是要反抗的。
斗气比魔法简单很多,或许因为这种原因,在魔法盛行一时的古代,斗气出现过后短短百年,就很快终结了魔法时代,因为斗气简单且粗暴!同级的武者单挑魔法师的结果又大多是武者获胜,武者自然就成了时代的宠儿。
不过如今魔法师并未销声匿迹,而是保持着一定的地位和数量,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魔法师可以制造魔法产品,从而当一个魔法师往往都为很富有,二是魔法师在单挑的情况下作用不大,但在战场之上一个法师的意义,抵得上五六个同级的武者,这两点重要原因使得不少人愿意成为魔法师,公国也极为重视魔法师培养。
到了半夜,齐蒙刚去洗了个澡,准备要休息,正躺在床上忽然想起一件事儿,从床上一跳而起,披衣服立刻跑向了旧居。
还好齐蒙这地方实在让贼也下不去手,他屋里的柜子上摆着一个酒壶,齐蒙也算有些日子没有进过他的房间,这才现酒壶四周的墙壁和木柜,都变成了黑色,朽坏了大半。
齐蒙把藏在墙体中的银色之晶取出来,小心翼翼取下酒壶,将里面的戒指倒进盒内,齐蒙以前打算卖了这银色之晶,但深思熟虑过后,觉得现在他拿出这种东西来,可能消息传开仅一天,就会让他粉身碎骨,两级的武者能干点什么?混混的结论是挨打和被抢。
另一个银色之晶盒子并没有打开过,齐蒙已经把它交给了伊娜保管,混混从不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第二天一早,齐蒙从商会那儿拿到了一千五百金币,这是那些药剂和卷轴卖来的钱,齐蒙以一千五百的价格卖个商会,商会卖出则可能是在一千八至两千左右,不过即便如此,也比其他商会便宜了不少。
海伦依旧是第一个到商会的,她每天都像是有做不完的事儿,不过齐蒙现海伦的斗气又有了增进,比以前更高深莫测了,恐怕这个女人白天忙了一整天,晚上回去也还在忙,齐蒙心里有一丝丝的心疼。
齐蒙坐到海伦对面,道“会长啊,您看您一个大美人何必这么勤恳呢,反正以后还不是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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