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个人所得税的建议-《漫步歌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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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先问问,拟定暂行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点,征收百分之多少?”

    “60%。”

    “彭姐姐这一首歌的收入,我们就算65万好了,交了个人所得税,还有26万——仍然是绝大多数中国人不敢想象的数字。而一个家庭的日常开销,就以大城市来计算,从宽估计,夫妻加双方父母,再加上四个孩子,一共十个人,每个人一个月接近100块,一家一年也就大约是1万块——可以算是非常优厚的生活水平了,只要不刻意追求奢侈。”毕文谦看着王京云,顿了顿,继续说道,“可是,必须意识到,一盘磁带卖上千万盘,不可能是常见的现象。我们现在能够有如此的成绩,除了作品本身的质量,也和我们的宣传方式分不开——最起码,以前国内大多数作品,都没有拍MTV的习惯。将来,大家肯定会有样学样,有的会失败,有的会成功,而整个国家对于流行音乐的消费潜力,是受制于人民的收入水平以及国家的经济水平的,如果真出现了不理性的消费现象,那反而需要警惕了——也就是说,将来,虽然整个行业的收入水平会渐渐增加,但具体到一个歌手的收入,却不可能以彭姐姐这一次的数额为参考标准。”

    毕文谦又沉默了一会儿,王京云却安静地等待着。

    “……所以,非要说看法的话,我觉得,如果一个歌手的收入在60%的额度征收之后,仍然超过了1万,那么继续超出的部分,可以考虑征收特别高比例的个人所得税,90%甚至100%。注意,这个1万块的数额,是根据今年的中国经济水平而言,将来随着发展,肯定会有变动,最好,每年进行一次修订。”毕文谦看着王京云挑了一下眉毛,“我说的只是针对流行音乐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因为,艺术工作者,也许个人不在乎生活水平,但一定需要家庭的安稳,而在这基础之上,过多的金钱消费对于艺术生涯并没有多少好处,那很容易让人脱离群众,不接地气——那可以说是对他们的艺术人生不负责任。”

    “不过,从一视同仁的出发点来说,这显然不公平——凭什么流行音乐的工作者的收入会有上限,而其他行业的没有?所以,物质待遇上有所亏欠,精神待遇上应该有所补偿。”

    毕文谦又一次暂停了话头,望着王京云。只见他若有若无地点了点头。

    “所以,我配套的建议是,对于那些收入达到了特别征收水平的从业者,应该给与制度上特别的荣誉。具体的名头说法,大可以斟酌。但在制度上,第一,要是面向全社会性质的公开表彰,第二,要在各自所在单位以及音协分别留档。这即是他们个人的荣誉,也是中国现代流行音乐历史的一种记录,很有必要。”

    终于,王京云忍不住开口了:“真的有这个必要吗?这也是牵一发动全局的事情。”

    毕文谦没有去琢磨他这个“也”里的意思,只是解释着:“改革开放说的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是贯彻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制度方针,这个过程中,必然需要逐步改变人们心中或多或少的平均主义意识。一年一万块的收入,相比大多数36块5上下的月工资收入,多吗?肯定很多,这已经是会让一部分人眼红的收入差距了。所以,我们应该,并且有必要树立起正面的案例,进行持续的宣传。这会是一个比较持久的过程,反正,我有几十年的心理准备。”

    王京云不明白毕文谦为什么会提“几十年”,他着眼的是别的方面:“你这……是要把整个行业架在火炉上烤吗?”

    “为什么不呢?”毕文谦中指拍拍桌子,反问道,“流行音乐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音乐形式,这个行业里接近顶端的工作者,必然会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会被置在放大镜下看待,这是避免不了的事情。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主动顺应历史潮流呢?”

    两人对视了一会儿,王京云终于叹了一口气:“我可以预见,你的建议会遇到阻力。”

    “所以我说了,要给与他们制度性的特别的荣誉。”

    “我说的阻力,会是双方面的。”

    毕文谦毫不动摇:“这本就是一个变革的时代。”

    坚定的态度让王京云有些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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