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黎华的坚持-《漫步歌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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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文谦在日本待到了12月初,始终过着……比较宅的生活。

    之所以叫比较宅,是因为相比在京城那样窝在一套四合院里不出门,在分公司里,至少从宿舍到公司录音室的路程上,算是上了一段街了。

    带着飞过来学习的连名字都还没起的摇滚乐队,一起练习着自己准备让郭淑贞唱的摇滚作品的配乐,以及每天已经习惯成自然的声乐练习,日子倒过得简单。

    这段日子里,黎华和河合奈宝子的组合名字定了下来,叫做“モクレン·桜”,翻译成中文也很简单:木兰·樱。

    简直让毕文谦觉得残念的名字。

    但黎华却不太在意,据宁之说,她只是随意笑笑:“我不是木兰,河合奈宝子也不是樱花,但就这段时间的问卷调查来说,似乎很多日本人都认同这样的定位。”

    毕文谦不知道她嘴里的问卷调查是什么时候怎么搞的,就像他听到这个解释一样后知后觉——那是11月的一天,在公司吃午饭的时候,听见前台小姑娘在哼《淋しい热帯鱼》的旋律,毕文谦才去过问——那是预定的黎华和河合奈宝子组合发行的第一首单曲。然后,就看到了小姑娘搁在前台桌子上的小小的宣传图:一身白西装没扣扣子的黎华和一身白礼服挽着发髻的河合奈宝子,花意盎然的背景,一左一右,两种完全不同的美感相互衬托。两双电眼,一双让人颤栗,一双让人酥麻,颇是动人心魄。

    惊讶之下,毕文谦找到宁之,打听这海报是谁拍的。

    “小山纪信。”

    “拍得很不错,以后可以考虑长期合作……”

    “那不可能。”

    “为什么?”

    “那家伙……总是想拍不穿衣服的什么写真,被黎华严斥拒绝之后,又去缠着河合奈宝子,黎华只好修理了他一顿。他在日本好像拿过什么大奖,也算有名气,也有点儿傲气,海报拍出来之后,很得意地宣布,要是不同意让他拍……那种写真,他就绝不再和我们公司合作。”

    “噗……”

    宁之解释的时候一脸愤恨,毕文谦却不好火上浇油了。

    能拍出这样的海报,很显然那个小山纪信很有几把刷子,但这样一个在80年代的日本都敢于并且执着于拍********的家伙,也显然是为了追求自己认知中的艺术而连社会主流的道德观都不会在乎的了——作为一家合资唱片公司,还真拿他没什么办法。

    “……可惜了。早知道会拍出这样的海报,就不会让她们唱这种风格的歌了。”

    “黎华当时也说,歌和照片不太搭。不过,单曲的销量却很好。半个月不到,已经卖了100万多了。好像,有不少人是因为这张海报而买了唱片。搞得黎华郁闷了好一会儿。”

    毕文谦大概能猜到黎华郁闷的原因,甚至是她郁闷的表情,但黎华还是没有来找过他,就像她和河合奈宝子在另一间录音室录歌的那些天那样。

    这本没有什么,但12月初的两个消息,让毕文谦实在宅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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