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三節 繼往開來之真相大白-《神探鲍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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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第三節繼往開來之真相大白

    撲朔迷離的案件終於有了重大突破,孿生兄弟互相掩蓋,先殺林發奎,搶走重要的物件,輕而易舉地逃走。再殺林太太滅口,終於被鮑銀燕識破。

    細節就是:“尼娜打電話給大堂經理,詢問林太太在不在飯店,她要單獨會見這位遺孀時,恰巧被龜田聽到,弟兄倆一核計,決定殺了她。”

    “於是暗中的龜田,扮作餐廳服務員送晚餐,詐開房門,經過一番爭斗,最後掐死她。沒想到尼娜來早了,把兇手堵在客房里出不來。明里的龜田、也就是酒店服務員,主動迎上來,把她直接帶上9樓,在902客房門前又是喊叫又是敲打,大張旗鼓。其實里面根本沒有人,自然白費力氣。”

    “師姐,我插一句,我還不至於老眼昏花,連8樓9樓都分不清楚吧?”

    “不,你錯了!他們處心積慮,早已作了手腳,在電梯里數字屏上“9”的左下方黏貼了一條短豎,“9”就變成了“8”,就把你騙過去了!”

    “哦!怪不得他進了電梯,一直用身子擋住按鈕牌。出去之後他再把短豎剝掉,“8”又恢復成“9”了!”尼娜終於搞懂了。

    “即便如此,痕跡猶在。於是我再到9樓巡視一番,發現電梯到902客房這一段,都有做過手腳的跡象。這時候我可以確認,一明一暗兩個人在同時作案。”

    湯姆也明白了:“尼娜下樓去大堂拿鑰匙,一下一上來回一折騰,就為802房內的兇手贏得了時間,他可以從容地脫身。而這個家伙火速清理現場,把“8”再改成“9”,然後走樓梯到802門前等著,時間還綽綽有余!”

    “一語中的!事實正是如此!龜田,還有什麼要說的?”

    “哈哈哈哈,說的比唱的好聽!證據呢?你們拿不出證據我可要走了,沒工夫陪你們瞎扯淡!”

    鮑銀燕冷笑:“你是不見棺材不落淚!是不是沒抓到你的同胞兄弟,有恃無恐啊?”

    “師姐,兇手到底躲在哪里呢?”

    “電梯里!是小黃發現的。它一個勁地狂吠,跳著向上撲,提醒我頂上有人。為了不打草驚蛇,我還故意大聲笑話它鄉巴佬進城,頭一回坐電梯,說給兇手聽,使他疏於防范。這時候我堅信不疑,電梯頂上一定有人!”

    “湯姆還記得,我和小黃剛踏進電梯里,超重警鈴突然響起是不是?”

    “沒錯,有這回事!”

    “再請問,你們一共是幾個人?”

    “連我一共7個人!”

    “很好!身強力壯的男子漢,平均體重一般是75公斤左右,7個人總量525公斤。電梯最大載重量是600公斤。加上我和小狗60公斤,不至於超重啊?明擺著電梯里暗中還藏有一人!倉促之下,兇手只能躲在電梯里最保險。”

    “哦,我終於弄明白你為何要酒店關閉這座電梯了!那還等什麼?抓呀!”

    湯姆一說,四個警探立刻奔出去。

    丫頭沖著“服務員”奚落:“馬上就會見到你的同伙了,他被壓在8-9層的狹小空間里,黑咕隆咚的,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猶如甕中之鱉,你有何感想啊?”

    他頓時嚇得臉發白,正要向外跑,兩個押著他的警察用槍指著:“你敢跑,立刻打斷你的狗腿!”他只得老實了。

    不一會傳來警察的大呼小叫:“發現你了,再不下來就開槍,摔下去成肉餅,你可要想好了!”再加上“汪汪汪”的狗叫聲,大堂經理率領安保、服務員,樓層里的旅客,七嘴八舌,吵吵嚷嚷,熱鬧得一塌糊涂。

    還不見動靜,湯姆發火了:“不知死活的家伙,我開始數到10,再不投降,就地正法!10、9、8、7、6……”

    “別開槍、別開槍,我投降!”幾支手電筒照著一個日本男子攀著電梯的纜繩慢慢地下來,一落地就被警察惡狠狠地捆了個四馬攢蹄,連手銬都免了。

    把他翻過來比對,果然一模一樣,不仔細觀察,難分軒輊。二人一聲不吭,拒絕回答任何問話。

    尼娜沖著那個誆她的服務員,一本正經地:“你有權保持沈默,你所說的話有可能在審判中用作不利於你的證據。你有會見律師的權利,如果你請不起律師,政府可以免費為你提供一名律師……”

    “他媽的!你啰嗦些什麼?大日本皇軍從來不把死當回事,大不了挨顆槍子……”

    一個警探看不下去,甩手給他一個耳光:“什麼狗屁皇軍!殺了人還這麼牛!”

    鮑銀燕走過來說:“這就是日本鬼子的本性,殺人如麻,草菅人命,別把他們當人就是!”

    又對尼娜、湯姆說:“我的活幹完了,剩下是你們的事。兩個畜生殺害林發奎是為了搶奪一件什麼寶物,殺死林太太的動機又是什麼,我說不上來。就看二位能否撬開他們的嘴!我走了,回見!”

    尼娜拉著她的手,無限感慨:“從這件案子淺而易見看出,師姐已經大學畢業,我還是個小學生!”

    湯姆也說:“可不是嗎!充其量我也不過是初中生,相差遠了!”

    “別別別,二位千萬別這麼說,要不是老娘耳提面命地教誨,我哪兒行哦!不說了、不說了,再見!審出名堂立刻告訴我!”說罷,領著小黃駕車歸去。

    幾天後,消息傳來,雙胞胎兄弟只承認直接殺死林先生夫婦的叫龜田四郎,合謀的是三郎。受誰指使、領導?殺人動機是什麼?概不交待。什麼樣的刑都挨得下來,寧死不開口,神仙難下手。後來被香港警方引渡再審,也沒有結果,被判終身監禁,死在牢里。

    不過又發生了一件怪事,被綁架的小寶爹娘晚上突然又來造訪偵探事務所,還帶來500塊大洋,說是繳納勞務費,他們不知道從哪兒打聽到的價碼,按照經濟價值的1%付款。

    鮑母連聲拒絕:“不是說好了的嗎?你家孩子被綁架不算,還遭遇火神菩薩光顧,人禍天災,偵探費用就免了。眼下重建家園,正需錢款,不必照章辦事!”

    鮑丫頭也贊同:“真可憐哪!正所謂“屋漏更糟連夜雨,船遲又遇打頭風”,雪上加霜。這錢我們不能收,否則有違我們當初的經營宗旨。”

    男的先說:“老阿奶,迪樁事體噱頭來,小寶被救回來額第二天半夜里火燒,第三天照樣收到一封信,同一個人寫的。我帶來了,儂看之就曉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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