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疯魔、、-《鸿元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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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的战鹰可比现在还弱小,靠着厚厚的皮毛包裹着,才没被冻死,那人弥留之际给了战鹰很多东西,摆脱他若有机会能到中原,将一枚扳指送到集雁城许家。

    战鹰在这位修士指点下退回这处山洞,才得以活下来。

    战鹰的修炼法决很杂,先前是部落酋长给他的一些杂乱法决秘笈,那都是从中原修士探险者那里得来的,好在战鹰非常聪明,聪明的连酋长都怀疑他不是地道的野蛮人。

    野蛮人的生活,虽然不是像倭人那般yinluan,但是终归是原始部落,能在恶劣环境中活下来的孩子,能有强壮体质的孩子,都被洒选出来,有部落高层保护训练,所以说除了那些部落高层能有家室,能知道大部分子嗣是自己的,其他的一般也搞不清自己的父母是谁。

    战鹰自小体质特异,就被酋长收留了,酋长说他是自己亲生嫡子,战鹰也没怀疑过,酋长对他也确实像亲子一般对待。

    而战鹰除了头脑比野蛮人灵活,长相要比野蛮人清秀很多外,身高体质都没明显的差异。

    自从得到那位修士给的丹药、修炼秘籍、高介武技等物后,修为一日千里,到现在便成为了野蛮人口中的战神了。

    “许姓?集雁城?”

    许芳陷入沉思。

    良久;

    “那枚扳指你带着么?”

    “在这。”

    战鹰从犀牛皮腰带里掏出一枚最绿色翡翠扳指递给许芳。

    许芳接过来握在手里。

    “你先休息吧,今天就不走了。”

    许芳慢慢眯起了眼,他平淡的对战鹰吩咐道。

    许芳来到洞口,睁开眼,双眼闪烁着芒光,气息有些不稳。

    良久,他才平静下来。

    其实没几人知道许芳的来历;

    他就出生在建邺城东南一千三百里外的集雁城。

    整个集雁城三分之二的人都姓许。

    而现在他握在手中的扳指,便是集雁城许家家主的信物,也是一枚空间法器。

    想来几年前战鹰遇到的那位中原修士冒险者,十有八九就是集雁城许家当代家主。

    许芳对许家没有什么太大个感情,这是因为他自小聪明绝顶,比他大些的小些的孩子都被他玩与掌股之间,后来一次玩大了,险些没酿成大祸,结果被族长惩罚禁锢在庄园后山的思过崖,期限十年。

    许芳那耐得住十年寂寞,利用过人的头脑,硬是从思过崖逃了出来,随后就漂流在江湖中,直到坐上了‘宇’国的丞相宝座,他才回了集雁城一次。

    却不想,回去的时候,家主竟然换成了他的兄弟许桦。

    他现在手中握着的扳指自然不是他兄弟许桦佩戴的。

    因为许桦虽然有些修为,可也熬不住岁月侵浊,怕是早已过世,但是这枚扳指却是他送给兄弟的无疑。

    这么推测下来,被黑腹雪鹰杀害的肯定是他兄弟的后代子孙,许家当代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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