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卷宗-《良宸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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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瑾的异常被付东流注意到,他手搭在林瑾的肩上,微微用力按了一下,不疼,足以让林瑾恢复正常。
林瑾定了定神,转头对付东流一笑,只是笑中带着微微的苦涩。
她深吸一口气,展开卷宗:
事发时间:长平十年八月初六,事发地点:长乐宫,涉案人物:正二品太子太傅兼中枢院院长林修默,袭贵妃。
案件始末:太傅林修默受袭贵妃相邀聚长乐宫,随后袭贵妃斥退宫女太监,长乐宫内只余太傅林修默与袭贵妃,此时薛妃与徐美人前来拜访,误闯后发现两人衣衫不整,随后林修默被御林军当场扣押,薛妃与徐美人面圣告知林修默与袭贵妃通奸,帝随两人赶至长乐宫,见情形确如薛妃与徐美人所报,大怒,此时御林军首领薛槐又搜出林修默与袭贵妃多年通奸的信件,帝观后,当即下令处死林修默,林府四十余人打入天牢,袭贵妃打入冷宫,其子姜宸幽闭长乐宫。
薛槐领命前去林府,林夫人得知事件始末,自觉有辱家门,引火****,不慎引起大火,林府四十七余人全部葬身火海。
袭贵妃打入冷宫,六皇子姜宸身世也游移不定,帝本欲除之,被太后制止,袭贵妃在冷宫以死相逼,写血书一封要求大理寺彻查姜宸血统,而后自尽。
帝感念袭贵妃旧情,允袭贵妃最后一愿,经大理寺彻查,姜宸确乃皇室血脉,帝赦免姜宸,后下令派送六皇子姜宸前往邺城。
人员死伤:林修默以及林府四十七余人亡,袭贵妃以及十名宫女,五名宦官赐死
此次事件史称“宫闱之乱”。
寥寥百字,林瑾看了一遍又一遍,一遍比一遍深的是滔天的怨恨。
她恨的是,仅凭薛妃和徐美人之言便认定林修默与袭贵妃通奸,仅凭当时林修默与袭贵妃两人衣衫不整皇帝便下令处死林修默,仅凭御林军薛槐说林夫人自觉罪孽深重引火****,结果引起林府大火,林府四十七口就全部死于非命。
没有任何的查证,没有任何的审查,只是仅凭几人之言,林府一夕之间惨遭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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