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于小草的信-《林小晚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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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那个拍卖师还有着一个富二代的身份,比于小草大六岁,于小草的家里想让她跟那个富二代联姻。

    于小草喜欢叶新。

    小女孩这种纯真的爱情让她鼓起勇气,对她的爸爸生平说了第一个“不”,却遭到家里强烈的反对,并且威胁她,如果她不同意,就会对付叶新。

    这个热情单纯的女孩子,为了叶新,不得不答应,并且要出国留学。

    两家订了婚,富二代送她一只玉镯。

    这只镯子是纯种的羊脂白玉,于小草本不想接受这个礼物的,可这个玉镯太漂亮,她忍不住处就套在了自己的手腕上,可这玉镯一套到她的手腕上,就再也取不下来。

    她用尽所有的办法,并且在玉器行试过,可无论如何,那只玉镯就牢牢套在她的手腕上,取不下来。

    而跟她订婚的男方家里,反而说她是他们家祖传玉镯选定的媳妇,除非她生下他们家的下一代,这只玉镯才会自动脱落。

    小女孩写到这里,字迹更加缭乱。

    可自从那天开始,每天晚上睡觉,她都会做一个奇怪的梦。

    梦到她戴着那只玉镯变成另一个人,每晚都重复着一个动作。

    杀人,剖尸,取心。

    写到这里,信纸上一股血腥味扑鼻而出,林小晚捏捏鼻子,轻轻冷哼了一声。那股轻烟一样的血雾像是老鼠见了猫一样,本来已经到了她鼻间,被她这一冷哼,瞬间就退了回去,闪电般没入信纸。

    林小晚拿在手里的信纸突然冒起黑烟,着起火来,几秒间就化为灰烬。

    秦诺反应过来,连忙抓起她的手,“林小晚,你傻啊,纸着火了,怎么不扔掉啊!”

    翻来覆去,没在林小晚手上发现任何被火烧伤的痕迹,他才突然脸红着甩掉林小晚的手,可手指间那股柔软的触感却怎么都消不掉。

    林小晚这懒女人,没想到手居然这么软。想到这里,他的眼角忍不住又悄悄瞥向林小晚的手。

    林小晚压根没注意到秦诺的目光,这让秦诺心底感到一丝气恼。不过很快他就被林小晚和叶新的话给吸引住了。

    叶新一脸心疼地看向林小晚的手,却没说出话来,他亲眼看到,那张信纸是自己在林小晚手上着火的,这方面来说,他应该更关心林小晚的手有没有被火烧到才对,可想到这是于小草第一次写给他的信,也许是最后一次,他就感到心底有股抽痛。

    “你几天没去上学了?”

    叶新被林小晚这话问得一愣,看到旁边桌子上的电子日历,脸上有一种见了鬼的不可置信。

    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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