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地主婆选婿记(10)-《快穿之圆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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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想失态,给景寂留下莽撞冲动和幼稚不可靠的印象,双手紧握成拳,压抑着激动。低头不敢再瞧景寂,竭力摆出温文正经的模样。

    按照礼仪,他送了礼,景寂也收下了,他应该退走了。毕竟,他和景寂还是初次见面,俩人年纪都已不小,皆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就算有他姑母在,也不应该久处。

    可他怎么也不想离开,他舍不得。王子辉恨不能变成景寂挂在耳垂上的耳环,时时刻刻贴在她耳边,告诉她他有多喜爱她,多想和她长相厮守。

    王子辉自己也惊讶于他对景寂的亲近和喜爱。

    虽说此番和景寂是初会,但他心里觉着,他好像上辈子就已经和她相识,还把心丢在了她身上。不然,这辈子不会第一眼,就认定她就是他寻寻觅觅、等了多年的良人。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的很神奇。有些人白发如新,有些人,却能倾盖如故。王子辉甜蜜地想,他和景寂,应该是后者。

    他本就灵慧心细,又读了七八年书,最近几年,也曾走南闯北,见过的人,不知几多,早就炼得目光如炬,心眼剔透。他虽一直偷偷摸摸地用眼风觑景寂,没有细看过她,但也知道,她对他,也抱有好感。

    一个人喜不喜欢另一个人,眼神是不会说谎的。王子辉觉着,初见在他怠慢景寂的前提下,她还能对他抱有几分好感,这实属不易。他要珍惜,嗯,还得善加利用,得争取在秋收之前,把美人迎进门。

    且不说高瞻远瞩的王子辉,如何在心里琢磨追求美人的三十六种手段,他甚至已经想到了今秋他和景寂的婚礼应该怎么办了。

    此刻,王氏的内心,五味陈杂。她还是第一次见自己向来老练沉稳的侄儿,露出这种陷入热烈般的、对着心上人手足无措的毛头小子情态,真正有了年轻小伙的青春样儿。

    毫无疑问的,她很开心:这令人头疼的侄子终于有了心仪对象,她不必担心他打一辈子光棍了。只是,又恼恨他这种有了心上人,就把亲姑母丢一边的做法。

    尤其是她这姑母平时待他,比对自己儿子都好!更遑论,她还是他的媒人呢!

    “子辉。你别光顾着和大丫说话,把姑母当成隐形人啊。”王氏酸酸地道:“你有这么多好东西,平时怎么也不见送我两样?亏得姑母手里有好东西,总是第一个想到你。看看你,眼里就只有咱们大丫,完全没有我这个姑母的存在了!真叫人伤心。”

    “姑、姑母!你、你别乱说!”王子辉叫王氏说得恨不能找地洞钻,“我哪里有!可别唐突了香杏姑娘!还请姑母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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