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土豆-《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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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着这些人都熟睡之后,高仲才拿着镰刀在竹屋附近的一块地里,将最边缘处的杂草给拔了,清理了一小块土地,然后用镰刀小心的翻转了一下泥土。
这块土地属于沙地,长草胜于长庄家!对于农家人而言这就是标准的土,指着它有收成那是万万不能的。可就是这样的沙地长出来的土豆却好吃极了,而且挖出来之后不像泥土地那般难以清理,用手轻轻一搓就能将土豆上面的泥土给去掉。
当然沙地种植土豆还有一个缺点,就是这土豆喜欢长“沙眼”,也就是喜欢长虫,讲的土豆给咬出一个个小洞洞,使得土豆的保存期限减少。
当然高仲选择这块沙地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沙地不像是泥地那么难清理,他现在年岁小,力气有限,当然是要挑选简单的事情来做了。
清理完杂草,又整讲土地翻转了一遍,之后高仲便继续用镰刀挖出了一个半米长,两个拳头宽的,十厘米的长坑。
万幸这是沙土,用镰刀就能简单的刨出来,若是换了泥土就不一样了。
挖出坑之后,高仲来到了黄桷树下,这里有一个简单的炉灶,是平时张与可的小书童生火造饭的地方。
在这里的地上有很多的炭灰,草灰,这可是种庄稼最好的底肥。在现在的农家人会将这些草灰和家禽的粪便,然后加上化肥一起搅和,当做作物的底肥,这样中出来的作物不经壮实,而且结出来的果实也大个。
可惜现在条件不允许,高仲只能用这些草灰将就,他捧了一捧草灰,然后走到了自己方才挖出的坑里,将草灰丢了进去,来回好几遍才将草灰给铺满了整个长坑。
接下来他才将泥土盖在草灰上,薄薄的一层,将将把草灰盖住。然后又小跑到了自己的背篓里面,将已经发了芽的土豆给拿了出来。
拿出土豆之后,高仲直接用镰刀将它切成了小块,一个成年人拳头大小土豆被高仲切割成了八块,每一块只比成年人的大拇指稍微大一点儿。
最后高仲才将切成块的土豆丢入到了坑中,最后才盖上了的泥土。
不过高仲还是担心张与可和小书童发现了什么不对,变讲周围的野草抓了一把,马马虎虎将这里的痕迹给盖住。
确认了一下这里不会被人所发现,高仲才迈着步子小跑到小溪边,将自己的手脚洗干净,回到黄桷树下读书、休息。
土豆、玉米、红薯这三样东西之所以被农家称为三宝的主要原因就是这三样东西不仅产量高,而且易于打理。就拿土豆来说,即便不下底肥,不去灌溉,埋入地下之后,用不着几个月的时间便可以收成,虽然产量比较低,但是品质也不会差到哪里。
日子渐渐热了起来,涪州的夏天及其的闷热,即便是在山上,而且靠近长江,可是这也难以阻挡涪州的热气。
张与可睡在竹屋的凉席上,可依旧是满头大汗,给热醒了。
小书童趴在他的书桌上,可睡得踏实,见到如此,张与可也不叫喊小书童,朝着窗外看去,见到张与可还在读书,便是拿起了自己的折扇走了出去。
黄桷树下因为大树遮阴,而且还有树大招来的风,所以这外面比屋内可是要凉快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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