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周金宝进派出所了,对于白露而言无关痛痒,真要说感觉?那就是一个字---爽! 没办法,熊孩子太可恶了,无法无天招人厌。 可是这个社会对未成年人是宽容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等八种重罪,哪怕负刑事责任,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对于周金宝这种才11岁的小孩来说,就更宽容了,无论做了什么坏事,护短的家长一句“算了吧,他还是个孩子”就一笔揭过了,而受到伤害的苦主是有苦说不出,谁叫人家是个“孩子”呢。 白露从接到这个订单起,就很头疼,一方面对方是个孩子,说什么都不懂太假,但什么都懂又不可能;另一方面,11岁上小学三年级的熊孩子已经由足够的破坏力,很多时候,比大人更甚,就像一头毫无灵智的凶兽。 无论是打是骂、是训是揍,尺度问题都难以把握,一不小心就会被人用各种道德论来指责,其中最大的中坚力道就是熊孩子的护短家长,还有一个就是吃饱撑着的某些社会舆论,那些所谓的专家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手画脚,如果被熊孩子伤害的是他们本身的利益,不知道还会不会跳出来喊:“我们要以教育的眼光去……” 因此,白露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有孕的原身安全,另一方面也是不想和熊孩子道德论正面交锋,现在有保安出气、民警收拾,算是个不错途径。 真希望下次的订单是个身强力壮、最好还带点功夫的客户,当然,攻克对象也最好是个成年人,这样就可以酣畅淋漓地拳打脚踢、先揍为快了!(小露~你又在异想天开了) 电话那头的周小雨父母总算商量完了:“周小雨,无论你用什么方法,哪怕是跪地恳求,也得把金宝从派出所救出来!” 跪地?恳求? 呵呵。这就是你们商量半天的策略? 白露讽刺地一笑:“如果跪地求饶有用,那还要警察干什么?杀人放火,跪地磕个头,就能免除刑法了?” 周小雨的父亲涨红了脸:“反正你得把金宝弄出来就是了!少一根毫毛。老子就揭了你的皮!”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