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三章:封建?-《大秦之帝国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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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王室时期有一个成语叫“债台高筑”。那是周赧王向许多商人借了钱,可是他又无力偿还,只能是躲避在一个高台之上羞于面见那些讨债的商人。

    哎呀呀!商人竟然敢向领导讨债?那是跟领导过不去!必须以势压人,必须使用人脉让那些家伙倾家荡产或是家破人亡!

    问题是……周赧王没让那些商人倾家荡产和家破人亡,不是他没有那样的权力和实力,是当时的普世价值观现状下,他要敢动用任何方式的暴力将会“失国”,也就是被自由人鄙视和瞧不起,导致王位更替,失去身为王者该有的威严和信用。所以了呗,同样是领导,有些领导欠钱是给被欠钱的人面子,而周赧王只敢躲。

    周赧王借钱借的就是自由人的私有财产,他无法也不敢不承认,躲得还无比的尴尬和羞涩。

    身为天子的周赧王尚且是这样,证明“封建社会”里对财产私有权的尊重,那么领主们会是什么样的作为就可想而知了。

    领主制讲求的是领主对领民拥有保护权和守护权,领民对领主有着纳税和助战的义务。恰是因为互相之间都有责任和义务,等于是某种程度上的平等,因此领主只能是善待领民,因为一旦不善待领民会用脚来“投票”,失去了领民的领主就成了“光杆司令”,带来的后果会非常非常的严重。

    领民服务于领主,领主服务于更高阶层的贵族,整个贵族阶层服务于王,一环套着一环的社会体系下,有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在爆发战争的时候总是会看到一幕,王召集自己的领主。大小领主召集自己的封臣,领主的封臣召集领民,领民招呼奴隶,一层层的集结起来组成一支大军。

    领主嘛,就是拥有自主权的一个阶层,他们遇事时能够有限度的执行做主。那么就不用事事需要得到来自中央的许可才能有所行动。

    啥?担忧领主做大之后,如周王室分封的诸侯国取代中央?分封时,中央比各个领主强大至少百倍千倍,有这么强悍的本钱最后还被领主超越,那么这样的中央被取代也是理所当然。

    吕哲的想法说不得多少高尚,但也并不自私。他就是想要趁着千载难逢的机会使得民族生存空间不断扩张,从未想过说自己建立的皇朝一直持续下去。

    对吕哲来说,自己一家能够长久成为“天下共主”自然是极好的事情,但一代、两代、三代……不知道会有几代。子孙不孝将江山丢了,那些占领区起码有过占领的“事实”,按照华夏文化的惯性,取代旧有统治权的新帝皇家族肯定会想方设法地将领土保持完整,这样一来肉要是烂了,那也是烂在华夏民族的锅里。

    所以嘛,吕哲知道张良在帮助韩成,是走的律法漏洞在给韩成敛财。手甚至伸到了即将移民的那批人身上。

    张良是怎么做的?他在安置移民的时候,有一大批地会被官方进行收购。地由官方持有之后会进行新一轮的贩卖,他是挑选了好地以相对合理的价钱卖给了韩成。

    什么是“相对合理的价钱”很有值得说叨的地方,可是张良的行为只能说不检点,并非是属于滥用职权。

    吕哲得知张良干了那些事情之后比较郁闷,张良不会是第一个这么干的人,张良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这么干的人。律法存在漏洞下的疏忽,怎么办?只能是凉拌,像张耳做的一切是在律法框架内一样,张良也是按照律法的框架在办事,吕哲心里不舒服。也只能是不舒服。

    三省六部从有隋一代设立起来之后连续传承到“我大清”灭亡,执行的时间差不多有一千三百年,这样看来三省六部这套制度必然有着它的实用性?

    “硬搬照套不行啊……”吕哲已经连续思索了三天,眼见出巡队伍将要进入衡山郡,再有一个月左右就该返回国度,他不断揉着有些发胀的太阳穴:“要看国家的实际情况,然后来完善行政体系,不是像民~国那样……”

    民国什么样?一大群得了江山的人,他们无视了国情民情,以为别人用得好的行政体系就能适合自己,每个人嘴巴里喊着“皿煮”“共治权”,实际上干的却是争权夺利的事情,嘴巴喊不过就拉起队伍互相干,结果是两千多年前的“春秋”再次在华夏大地重演,不同的是这一次可不是春秋时节能够安逸玩窝里斗的环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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