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瞬间-《盗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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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秦子扬亲手给我做的。那个时候,我和子扬的关系很好,我们经常在这里交谈,她一高兴就给我做了这个。”
樊狸试了试音。他不是内行,听不出什么,只是觉得很悦耳,就认为是不错了。
“叶雨凝最喜欢哪首歌曲?”倪梓琼坐在钢琴边上问道。
“《斑马斑马》。”樊狸不假思索地回答。“她没说过,但是一个人高兴的时候唱。忧郁的时候唱,这应该就是她最喜欢的歌曲吧。”
“来,飚两句!”倪梓琼说完,樊狸一个劲摇头。
“不行,在你面前唱,我不是班门弄斧吗?”
“你还在叶雨凝面前唱过呢。”倪梓琼说着已经奏起了前奏,那熟悉的前奏,瞬间就将他拉到了迷城里的某个练歌房内,叶雨凝出现在面前,抱着吉他对着自己笑着。倪梓琼用钢琴弹出的声音又是另外一番风味。好像曾经那忧伤的调子里多了几分清纯和童真。
樊狸一气呵成,音符在跳动的指尖上蹦出来,配合着倪梓琼的伴奏,将这首歌唱完,倪梓琼拍了拍手。
“声音实在不怎么样,但是就是有一种感觉,感觉里面有故事。”
“叶雨凝的故事。”
“叶雨凝和你的故事。”倪梓琼补充道。“你觉得叶雨凝变了吗?”
“没变。”樊狸干脆地回答。
“呦,看来你的自愈能力不错,比我强。还记得那段黑暗的时光,我一面要给蓝帕充当军师。一面又要面对来自娱乐圈的压力。当我的名字和歌曲突然出现在大街小巷的时候,流言蜚语也就像炸弹一样炮轰在我身上。经验丰富的音乐人说得对,他们说我经验不够,需要有人指导。还有一些人说,我耍大牌,污蔑音乐,没几年就会完蛋。开始我觉得认真去写歌唱歌就是一个音乐人的全部,和作家和画家差不多,就是一个感觉上的问题。可是后来我发现不对,也许真的是我的年龄太小,太在乎别人看我的感觉,负面评论如火朝天,我整体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那个时候,秦子扬并没有可怜我,反而痛斥我的懦弱,她说我不敢抛弃‘蚁巢’给我的限制去奋力一搏。因为好友的背离,我也就抑郁了,每天将自己埋在练歌房里,用梦境来麻醉自己,天天想着自己开演唱会,新歌烂在肚子里,烂在纸上,拦在垃圾桶里。可是见过叶雨凝,我发现,我那段黑暗的日子和她的相比,根本算不上什么。”
“我觉得,你们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就像这一首首歌曲,每一首都是一段故事。”
“没错。在‘efq’里,在叶雨凝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你觉得谁会和秦子扬合唱?”
“舞媚焱?”
“猜得没错。舞媚焱是个非常出色的吉他手,但是怪就怪在她并不爱音乐,而是舞蹈。她那奢华糜烂的生活你很清楚,所以她的那段黑暗的日子,必定会和这方面有关。她比谁都渴望清纯,但是她曾经堕入的黑暗比谁都接近社会的底层。真的,你无法想象舞媚焱曾经经历过什么,在她成为金克.基德的干女儿前,她就是那种被无数人鄙视痛斥的女孩子,可是她挺过来了,变成了万人之上的‘妩媚’老板。”
“你打心底看得起舞媚焱啊。”
“没错,因为对我而言,潘明月并不能感受什么是清纯,反而舞媚焱比谁都了解清纯。因为对于一个曾经触及到黑暗底层的人而言,清纯飞灰湮灭的时候,就自然而然明白了清纯的意义。现在的她什么都看得开了,不仅仅是因为战场经历,生活是比战争更为复杂的战场,驾驭战争的人不一定能够驾驭生活,因此很多退伍的老兵都选择了退出生活。”
樊狸回头瞧着练歌房中的一面特殊的墙壁,这面银色的墙壁上,贴着一些歌名,仔细一看,都是倪梓琼的歌曲。
“秦子扬当年对我说,你要把你的歌都贴在墙壁上,这样你才能看到哪些是好的,哪些是坏的,哪些是人们喜欢的,哪些是你喜欢但是人们不喜欢的。”倪梓琼解释道。
樊狸看到这面墙壁的中央,贴着一首他从没有见过的歌曲,名为《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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