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四章:都令-《鱼肉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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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设四个特别军事行政区,称其为四都。分别为雍州的长安、汉中的南郑、益州的成都、凉州的冀城。并在四都设立四位军事行政皆一体的最高长官,称呼为都令。马鸿以马良为长安都令,镇守长安、张嶷为南郑都令、马谡为成都都令、蒯赫为冀城都令,都令官职等同于前后左右四大将军,并且不受大司马和大将军的督制,直接受楚王督。
四都令掌控着四都周围三百里之内的郡县,允许最大拥兵一万人,不划分为州郡内,为经济特区,着重于发展这四个都市。
襄阳,马鸿一步一步地走到王的宝座之上,他称王,却没有立后,但却定了继承人,太子即是马鸿和蒯氏的子嗣马益。
马鸿称王后,首先宣布一件事:大司马刘晔总督益州,荆州的军事大将军甘宁总督雍、凉、并三州的军事。
接着着手做八件事:
其一,派遣使者至益州南部,劝降南蛮和雍闿,如果雍闿和南蛮不受降,让魏延率军平定益南,令马谡扶之。
其二,令甘宁率军向西域扩展。
其三,令诸葛亮、法正、邓芝三人编制楚法。
其四,兴修水利,修建公路。
其五,派遣使者联结孙权。
其六,定下楚国战旗为青龙旗,定楚国国花为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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