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夜战台球厅-《叶良辰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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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本章及以后剧情开展需要,本篇开头会有部分介绍性内容,简单交代一下,毕竟读者不同年龄段的人都有,80后的当回忆录看,90后、00后当资料片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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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90年代,地处哈宾市西南部的霜城市区陆续的多了几种新的娱乐方式,舞厅、录像厅、练歌房。

    舞厅以后涉及到时再说,这章先说录像厅和练歌房。

    录像厅:一般处于车站、文化宫、商业中心、学校周围。它们大多改建自企业事业单位的楼房,甚至街边的普通民房,几十平米,能坐50-60人,基本相当于一个教室。在它周围出现最多的商铺有两样,一个大型街机厅,一个是台球室,街机一块钱至少五个币,台球最多五毛一杆。这三个消费场所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便宜。打架、逃课、看电影、打台球,几乎每一个小县城的男孩子都是这么过的。

    那时候大部分都是录像带,碟片还很少量,1997年到2000年左右,也是录像厅最高峰的时候,每逢学生放学,基本都爆满,用木板隔的三间隔断间就是那时候的包间了,已经算很奢侈的了。

    最有特色的算是录象厅前面的黑板,五颜六色粉笔写的信息,很多冠以神功、火爆、超级的片子,古惑仔系列为必不可少的片子。每天循环放,分两个场,学生基本都白天,夜场都是附近工地的工人,无业游民。

    值得一提的是,录象厅晚场一般晚九点开始,至次日凌晨七点,也是五部左右片子的循环。后半夜的时候,“老板,换片!”常常在众人一片呼声中老板会拿出“大家最想看到的片子”。

    练歌房:这是北方比较独特的称谓,其实就是现在KTV的前身,不同于现在拥有专业设备的练歌场所,在90年代就是卡拉OK的代名词,在室内的叫练歌房,在室外的叫开放式卡拉OK,练歌房是按包间收费的,对于这个时候的普通人来说确实算得上高消费。

    而室外开放式卡拉OK是一种很灵活的经营方式,白天不管干啥的店铺,晚上搬出机子,在街边随便摆个摊,两个话筒,几个唱的,一群围观的,即使是现在,在一般小城市的街头还保留着卡拉OK原始的形态。

    四人出来时外面正是夜市最热闹的时候。熙熙攘攘的人群,鼎沸的嘈杂声。

    当经过小广场时,却走不动了,小广场上里里外外围了一二百人。广场中央摆放着卡拉OK机,左右两个半人高的大音箱,老板是一对年轻的夫妻,看上去30来岁,男的负责点播歌曲,媳妇负责登记、收钱,旁边大约有10来个排着队等唱歌的男男女女。

    此时站在屏幕前面的是一个20多岁帅气的小伙,正在唱刘德华的《中国人》,唱的很有味道,尤其模仿的动作更是惟妙惟肖,吸引了大量行人驻足观看。一曲过后,赢得不少掌声,甚至还有喊着再来一首的。小伙冲观众们笑笑,就把麦克风还给了男老板,转身出了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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