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硫火-《天国的水晶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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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是一个宅男,但偶尔野野营,和两个妹子围着篝火看看星星神马的,不是也挺有爱的吗?当然,之后能干点别的神马的自然是更好了。

    可怜正辛辛苦苦去打猎的布尔和格兰特,就这样再一次被陆希无视了。

    他们的野营的位置远远偏离了大道和城市附近的村落小镇,离奥克兰的皇家猎场只有半步之遥,几乎看不见人烟。只要穿过那边的溪流,再翻过了一个低矮的山岭,便进入了护林队的警戒范围。

    据奥鲁赛罗说,禁林里的花鹿鹿肉是无上的美味,但陆希倒还不至于非要试个究竟,为口腹之欲去虐杀小动物啥的。他虽然节操剩的不多了,但毕竟还是剩了一点。

    当然,如果是送上门来的,自然就却之不恭了……

    陆希蹲在树桩后,正准备去拔一朵快有茶杯那么大的蘑菇时,突然便听到了草丛后轻微地响动。

    这声音其实非常不起眼,微弱到甚至会被绝大多数丛林猎食者忽略的地步,但却没有瞒过感知已经达到66的陆希。本着所有的风吹草动都有可能触发任务的游戏玩家本能,陆希先给自己加了一个轻声术,再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小心翼翼地扒开了草丛。

    一头白色毛皮点缀着藏青色花斑的肥鹿,正站在不远的地方,一边警觉地扑扇着耳朵,一边睁着乌黑圆亮的大眼睛,探出头,正在咀嚼灌木林上的树叶。

    这个,莫不就是传说中的花鹿?

    (系统:发现新物种“赛罗克希亚花鹿”,博物学知识增加,奖励经验120。)

    哦,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无上美味”啊!陆希看了看花鹿那温和的大眼睛,视线只在上面停留了一秒钟就转移到了那身肥肥的腱子肉和漂亮的花斑皮毛上。

    “鹿腿等会就可以烤了,排骨可以拿来炖汤,里脊吃不了,可以带回去炒。还有,皮毛硝制一下,还能做个皮鞋夹克皮带什么的,鹿角和鹿牙也能当做炼金材料……乖鹿儿,你可真是浑身是宝啊!”

    陆希小心翼翼地伸出了法杖,不行,魔法会把皮毛打坏的。他又小心翼翼地拔出挂在皮带上的rx78,不行,火枪,啊不对,导力枪也是有可能将皮毛打坏的。

    刮地三尺的小宅男思忖了半天,最终得出一个结论。他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布陷阱了,如果要完好无损地将花鹿拿下,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它来上一个威压术控心术麻痹术之类的精神魔法,兵不血刃地搞定收工。陆希的精神魔法已经达到了精通18级,他不相信自己连区区一头野生动物都搞不定。

    不过,精神魔法最大的问题就是,作用范围实在是太小了。远远低于火球四射,雷光乱散的塑能魔法。现在,他离花鹿的距离大约有20米,已经超过了自己的射程。

    陆希慢慢地摈住呼吸,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向花鹿挪了过去。也许是变形术掌握14级作用下的轻声术发挥了左右,也许是“陆跑跑”百分之十五隐秘行动加成很是给力,总之,花鹿一直都没有察觉。

    “20……15……13……10……8,7,6……近了近了,已经就要进入麻痹术的攻击范围了。”陆希缓缓地提起法杖,杖头的聚能水晶开始发出淡薄的微光。也就在这一刻,远处的丛林深处响起了一个清脆的碰撞声,陆希对那种声音是在熟悉也不过了,只有金属兵刃的撞击,才能出现这样的效果音。

    花鹿警觉地回过了头,和一脸木然的陆希视线相交。一人一鹿大眼瞪小眼了半晌,花鹿纵身一跃,轻松的跨过了半人高的灌木丛,蹬着强健有力的后腿,瞬息之间便消失在了密林深处,看得小宅男瞠目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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