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县丞-《一代神医在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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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丞乃是一县之中的佐贰官,是县令之下的二号人物,也是相当有实权的官儿。

    来到县衙前,照例又看见了照壁,照壁上刻的是“淡简”二字。照壁两旁,围着一圈木栅栏,上面挂着一块匾,匾上写着“敬天威,畏民志”几个大字。

    张力给门房了两分银子,门房屁颠屁颠地进去通报了。

    没过多久,县衙里面出来一个小厮,给张力见过礼后,说是县丞大人有请,张力也就跟着小厮一起走进了蓬莱县衙。

    衙门一进去就是仪门,与府衙相同,仪门平时关闭,只在县太爷出巡,恭迎上宪,喜庆节日时才开启。仪门上有一副对联:

    门外四时春,和风甘雨,

    案内三尺法,烈日严霜。

    这对联大概意思也就是说出了衙门内外情与法的区别,良民享受自由,违法必受严惩。

    从小厮口里,张力知道了县丞姓王,而县令姓马。马县令不在衙门里,说是出去巡查了。

    张力跟着小厮走甬道绕过仪门,甬道旁盖着一个小亭子,亭子里立着一块戒石。

    康兴安不识字,有些好奇,问道:“少爷,这石头上写的啥?”

    张力脸色有些庄重,道:“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看着康兴安一知半解的模样,张力又道:“这本是五代时蜀主孟昶之词,却被太祖皇帝用作告诫天下父母官的戒词,其意无非是让这些官员奉公守法、忠君爱民。”

    张力不由得对朱元璋肃然起敬,对康兴安道:“太祖皇帝的时候,贪污六十两银子,立即砍头!”

    明初,六十两银子大概等于后世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贪污一万五,就要杀头。这个数字,恐怕还比不上后世某些贪官的一顿饭钱。

    康兴安小声道:“唉,可惜太祖爷爷的法令,现在根本没人遵守了。”

    张力心下默然。

    张力想起后世看过一本书,说是朱元璋有一天在翻阅一批处死贪官的卷宗时突发奇想:百姓痛恨的贪官一刀斩首太便宜了他们,何不采取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酷刑。

    于是朱元璋创造了“剥皮实草”刑罚,把那些贪官拉到每个府、州、县都设有的“皮场庙”剥皮,然后在皮囊内填充稻草和石灰,将其放在处死贪官后任的公堂桌座旁边,以警示继任的官员不要重蹈覆辙——否则,这个“臭皮囊”就是他的下场。

    对于后世痛恨贪官的张力来说,不禁心里叹道:太祖爷爷威武!您这个,真的可以有!

    走过了甬道,张力就看见了大堂。不过现在并没有升堂,张力只是路过而已。

    张力只匆匆地看了一眼,果然看见了悬有“明镜高悬”的匾额。

    来到王县丞的官厅前,小厮就离开了。

    张力抬头看见官厅上的一副对联,相当有趣。

    “与百姓有缘才来到此,

    期寸心无愧不负斯民。”

    张力一眼看出,这联中“愧”字少了一点,“民”字多了一点,想必意思是给民多一点爱,少一点愧,写这对联的人真是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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