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有宝》


    第(2/3)页

    玉牌表面落下一束轻柔的白光,然后,一抹身影走出了白光,幻化为半透明的虚影。那是一名身披白袍的女子,她温柔贤淑,大方高贵。她行至徐天玄的跟前,抬起手腕,纤细的手指在徐天玄的眉心轻轻一点:“吾儿,醒来。”

    听到这句话,昏迷的徐天玄一下子睁开了双眼。他周身的白色光芒刹那间汹涌而出,与玉牌释放出的白光相似到了极点。

    本来白金光芒只能与黑金光芒的法则反噬不分上下,但这一次,情况陡然改变。白色光柱实力大增,它分化出数不清的细丝。它不让黑金色的戾气聚集,硬是将它分离开来,逐一化解,各个击破。

    破碎的戾气被白光拽到深不见底的深渊。

    醒来的徐天玄这会儿相当困惑,他一脸迷茫的站立原地reads;。他纳闷地琢磨了一下正与法则反噬比拼的白色光束,随即反复打量自己身边半透明的女子虚影。

    没有任何原由,徐天玄对她有一种熟悉感温暖感。他认识她,她是他的母亲。

    徐天玄张了张嘴,却不懂该说出什么,只能呆呆的看着对方。

    不远处,乾二少爷的四周血海翻腾。夜血魔君罗峙立在乾顾身畔,他紧盯徐天玄与女子的方向,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眼底有几分难以形容的神情。

    罗峙在想事,乾二少爷却不愿再在血海停留片刻,他清了清嗓子,提醒罗峙:“收回去。”

    赶紧把他的血海收回去!

    听得这话,罗峙回过神,他嘴角上扬,笑得妖媚:“我的乾二少爷,我这可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一心一意在保护你。要不你再忍耐一会儿,待击退法则反噬,你再出来?”

    罗峙这么说,乾顾当然不会这么听。罗峙不收回血海,他就自己从血海里出来。

    当前,乾顾的心情有些许微妙,不懂该给罗峙说什么。他别过视线,懒得理会罗峙。

    法则反噬惊现的那一刻,他鼻尖拂过丁点的血腥味。乾二少爷顿时警惕,他没有料到夜血魔君居然选在这个特别的时间下杀手。

    然而,乾二少爷很快发觉,罗峙到来的目的并非杀他,而是保护他。

    一望无尽的血海抵不住法则反噬的冲击,以夸张的速度缩小到了夸张的程度。血海与罗峙自身连接在一起,血海受创,罗峙必定遭到伤害。

    罗峙用了自己的方式,保护乾二少爷不受法则反噬的摧毁。哪怕罗峙本人对此一字不提,可乾顾了解法则反噬,更知晓毁灭之力与天之力的危险,他能够想象得出,罗峙受伤不轻。

    夜血魔君带给了乾二少爷许多意外。

    法则反噬爆发之际,巽院的人皆已失去意识,就连乾顾乾皓他们照样痛苦难忍。罗峙没有立刻倒地,不省人事,已让乾顾相当的震惊。

    罗峙不仅没倒下,还在守护乾顾。乾顾纵是对罗峙有诸多的不满,也不愿此刻与罗峙发生争执,他有其它格外在意的事。

    夜血魔君给了乾顾意外,而徐天玄给了乾顾惊喜。

    徐天玄使用的那道罕有的力量,它是时间之力,而站在徐天玄面前的女子,她名为诗梦,她是时间一族的上一任族长。

    时间一族一夜之间全族失踪之后,时间之力从此不见踪影!

    时间之力的回归出乎乾二少爷预料。

    事隔这么多年,时间之力居然回来了。大家都以为时间一族遭遇不测早已消散,可是早已不复存在的时间之力,它出现了!

    一次致命的法则反噬竟带来了这般巨大的收获,这大概是云祥城卷入智识之灾危机之后,最令人欣慰的一件喜事。

    白袍女子手指微动,玉牌顿时飞到她的手中。眼下,玉牌表面的图案仍在不断变化,仿佛永远也不会停止。女子将玉牌轻轻的放在徐天玄手心,握拢他的手reads;。她温和地笑了笑:“吾儿,此方世界的时间守护之责交予你。你度过此劫后,去找四值功曹。”

    徐天玄认真地听着,他听话地点了点头。

    白袍女子温柔地揉了揉徐天玄的头发,轻声道:“好好照顾自己。”

    之后,徐天玄还准备说些什么,却愕然发现,对方不见了。虚影消散得是那么快,令他措手不及。徐天玄心里有太多的不明白,他有太多的话想说。

    同时徐天玄心底浮起有一种莫名的感觉,他相信,他们还会再见面,在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

    徐天玄突感肩膀一沉,他偏过头,只见灰毛鸡哼哧哼哧爬上了他的肩头。

    惨遭黑金光芒摧残的灰毛鸡,这会儿几乎快成为了一只灰黑鸡。它大力地抖了抖鸡毛沾染的颜色,然后乐呵呵地冲徐天玄叽叽的叫了两声。

    它无比开怀的证明自己仍活得好好的。

    徐天玄的心中尽是暖意,他手握玉牌,指腹抚过上面的纹饰。哪怕这一刻的玉牌不再发光,徐天玄却深感自己与它又亲近了几分。

    眼见白色光束的能力越来越强,形势越来越有利,徐天玄悬着的心踏实多了。他有信心,他一定会赢,他与大少爷的天之力,必定会胜过妖帝与乾墨的力量。

    徐天玄内心充满信念,这一天,他如愿以偿的见到了自己的家人,看到了自己的母亲。这一天,他得到了大少爷幻影被击碎之前留给他的天之力。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