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灵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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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不,胡蝶才不想被喻王后反爆。

    她干掉了喻王后。并且不想成为顾青钟的负担——毕竟她身上有毒嘛!暂时死不了,但是要彻底解毒很麻烦。唉!就是这样才讨厌!如果反正要死的。那索性放开了,跟顾青钟一起享受一下最后的时光,也不错。可是偏偏这毒可以拖很长一段时间,那么可以想见,顾青钟一定会用尽一切办法为胡蝶续命。这财力物力!怎么耗得起?要知道他现在正在风口浪尖上。喻郡要靠他了!他怎么负担得起胡蝶?胡蝶怎么肯让他负担?

    她跑了。

    当时,只有沙漠的一边,因为条件过于恶劣,把守不算严密,胡蝶就往那边逃跑了。

    沙漠是这样酷热,空气仿佛都被烤得模糊了。

    有个老头子在整理门前遮阳的棚子,手上皮肤又瘦又干,眼窝陷下去,沉默而耐心。天边与沙海相交的那条线上出现一个人影子时,他只是默默的动了动眼珠子。

    一开始,他以为那是商队。后来他发现那只是一个人,穿着白衣服。在碧天与金沙间,那一点白影格外醒目。为了反射光与热,白衣是沙漠中常见的服色。但孤身在大漠中行走的人可不常见、简直等同于找死哪!老头子看了又看,还是回到屋子里躲太阳去了。等他再出来时,那孤身的旅人已走近他的屋子。

    是个女人,不算很年轻了,但还是美。就算被酷暑折磨得如此憔悴,也还是美。就算额头太宽、骨骼线条太过刚硬、神色又太过冷漠和骄傲,她那双眼睛却让老头子想起年轻时做过的一个梦。

    梦里深邃的潭,映着点点星光。他沉在里面几乎不愿醒来。

    女人的白袍子质地很好。她把袍袖撩上去,将手腕上的金镯子褪下来给老头子,说:“水。”

    十足赤金。阳光打在上面,灼灼的扎人的眼。她的嘴唇干涸得像整整一个春天都缺乏灌溉而坼裂的土地。她的手腕上有一道红色的伤痕。

    老头子知道她需要水。但是沙漠中的水是很贵的,甚至比金子还贵。

    于是女人又撩起另一边的袖子,褪下珠钏。那珠子一颗颗有龙眼大。

    尘土弥漫的小窗户后面,一双眼睛也瞪大了。老头子无奈的继续向女人表示:如果她想多要点水,那最好再多给点金银珠宝。

    虽然她的眼睛美得似他年轻时能梦想的最美星潭,可他已经不再年轻了。他的老婆子在窗户后面瞪着。他不得不现实一点。沙漠里的水真贵到这种程度?也许。反正这个女人已经别无选择。他看到她双腕上都有伤痕,那弧度让他顿悟:是镣铐留下的痕迹。

    沙漠的南边就是喻郡。女人是囚犯,从那边逃过来的吧?只有穿越大漠。才能进入另一个郡地,暂延残喘。逃犯是没有讨价还价余地的。女人把身上所有珠宝都交给了老头子。老婆子从门里递出一件半旧白麻袍。老头子呆了呆。老婆子把麻袍用力朝他一捅。老头子就请女人把那件贵重的白袍子也换下来了。女人没有抗议。在她掀起袍子时,老头子看见她的身体线条。如此美好,如图画书中的母豹子。然而如此疲倦,是一只死境边缘的母豹。

    老婆子在门里粗暴的咳嗽,将一只水壶捅给老头子,让他交给女人。

    用一身珠宝与衣裳换来的珍贵水壶,只有巴掌大,里面的水甚至不是全满的。

    女人愣了愣。老头子以为她终于要发怒了,但她却笑起来。那笑容傲然如阳光下能绽放的最美玫瑰,老头子忽然想起人们传说中喻郡的蝶帅。

    女人抬起手。将遮阳的袍帽撩开,露出脖颈。从颈项到耳边有个喻郡奴隶的标记,一般应该是黥上去的,但似乎行刑者也爱惜她的容颜,只用难溶于水的植物颜料画了上去。女人就用这满身珠宝华袍换来的一小壶水,用力冲洗着青黑色的标记,末了问:“都洗掉了吧?”

    老头子和老婆子早已惊呆。

    用了这么大力气,几乎搓下一层皮,水也恶狠狠的全部用完。标记确实已经洗净。

    女人把还湿的手指在干燥坼裂的唇间按了按,将水壶还给老头子,道:“谢谢。”然后又迈开步走了。

    她已经不可能走出沙漠,所以根本就不再讨价还价。但只要还活着。就要继续朝自由的方向多走一步,而且,绝对不带着奴隶的标记。

    她渐渐消失在老夫妻俩的视线里。南边又卷起一阵沙。一支军队。以沙漠中所允许的最快行军速度奔来。打头的一个年轻将军,相貌平常。但一双眉毛黑如鸦羽。他眼里满是焦灼,问:“见过一个女人吧?”

    老头子还没来得及回答。将军已经看见他没来得及收好的龙眼珠光。

    于是一道刀弧划过,又是一道。两颗头颅还没弄清楚发生什么事,就飞到了空中,然后重重落下。鲜血喷涌而出,又被金色的沙地贪婪吸收。

    沙子又卷起,军伍再次开拔。有的士兵脑袋晕乎乎的,不知因为阳光,还是因为不可思议的任务:他们竟然在追捕喻郡百姓的恩人、最好的“织梦者”、传奇中的蝶帅!

    胡蝶晕死在沙漠深处。

    她自己都以为自己死了,但迷蒙中,仿佛听到有鸟羽在摩挲她的面颊?她吃力的张开了眼睛。黄金的镣铐又已经锁回她的双腕。有道高大的身影倚在窗前。阳光洒在他双肩,明亮得近乎落寞样子。他听见动静,转过身,双眉是鸦羽般的黑,而目光,温柔得让胡蝶觉得痛楚。她不得不低下视线,便看见了他手中的杯子。英石八角盘螭龙,原是她父亲的遗物。

    那年她班师回朝,与他共饮,把这杯子留给了他。

    当年场景犹在眼前。如今,已王袍加身的顾青钟低头望着酒杯,眼神都变得温柔。若时间能够停留……

    胡蝶扯起黄金的锁镣,厉声指责他:“你都做了什么?我国百姓本来可以休养生息。我好不容易劝服了王。可是你、你——”声音都变得哽咽。

    她不记得她已经揭穿了喻王后的阴谋。

    她不记得喻王后有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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