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华亭沈氏-《灵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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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走么?”煜琉道,“那末我走了。”
说走就真的要走。
“哎!还有一个问题!你不想回答就不用回答。”曼殊道。
煜琉没有理她。
曼殊自己厚着脸皮问:“你为什么把真明鉴给寂瞳?你不是讨厌他吗?”
煜琉真的没有回答。就这么走了。
曼殊讪讪的自己开解:好吧,这问题太敏感。煜琉又不喜欢像某些政客那样打太极,保持沉默也是正常的吧!
正这么想着,煜琉远去的身影抛下了一句话:“他却也不该毁在臭虫们手里。”
说到底,是煜琉看不起寂瞳的能耐,不相信寂瞳能自保,又看不起寂瞳的生活作风。觉得私生活这么乱很容易找死。他讨厌寂瞳。讨厌到恨不能弹个响指把寂瞳击碎。但寂瞳要碎也应该碎在他的手里。毕竟是跟他齐名的心光、毕竟是能耐到煜琉最讨厌的人的程度,如果不小心被什么色狼给毁了,煜琉情何以堪?
是出于这种心态。他给了寂瞳一付真明鉴。
给吧,也不肯老老实实给。不肯提一个送字。他就让人那么随随便便拿一付真明鉴搁在寂瞳住的地方,一副“我不要了,你爱拣不拣”的姿态。
换了风灵州那位爱财第一的心光。看在真明鉴值钱的份上,也是非拣不可。换了地灵州那诲人不倦的心光。虽然绝不跟煜琉斗气,但会觉得煜琉这种小孩子使气的心态不可取,为此也不会拿真明鉴,倒会亲自捧着真明鉴给煜琉送回去。并要教煜琉一番送人礼物该有的礼貌道理。
不不,寂瞳既没有那么爱财、也没有那么好为人师的。
寂瞳灵活、任性、洒脱。
他收下了真明鉴,叫人给煜琉回赠一盏惘然酿。
煜琉如果不啜惘然酿。永远不知道寂瞳给他的是什么心情;如果啜了惘然酿,就是受用了他讨厌的人的作品在体内;如果他直接封还给寂瞳。那寂瞳也就把真明鉴还给煜琉。
简而言之,寂瞳愉快的把皮球踢回给了煜琉。
这还真像是寂瞳这种人会做出来的事!
煜琉听到手下的回复之后,也静了一会儿,才道:“是吗?”
煜琉其实回应别人,一直都不很积极。他若不是心光,以这种反应速度,肯定会被人目为迟钝、急得打死!但他既然是心光,说话慢,也是他的风度;字数少,也是他的特色。谁敢嫌弃、谁会嫌弃他!
对待寂瞳这一记妙击,他也不过说了“是吗”两个字,也就丢下了。好像他从来没听说过这件事、又好像根本不在乎。
既然他不在乎,当然也没有特意把惘然酿送还。
那惘然酿就一直留在他屋角生尘,而真明鉴则留在了寂瞳身边。
寂瞳是不介意愉快的使用真明鉴。至于那惘然酿空搁在屋角,煜琉会不会好奇?会不会午夜梦回好奇得挠心挠肺睡不着觉?那就没人知道了。
就好像他为什么会放过曼殊,曼殊也无论如何也不知道原因了。
总之他是真的走了,头也不回。
倒是他的一个手下犹犹豫豫的回了回头。
那手下是想啊:刚才给曼殊投了毒,因为是对头在打架嘛!却是现在又不打了、不作对头了,那要不要留下解药?
煜琉已经示意起驾。那手下也没敢多问,就伺候他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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