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0章 叶枫的推测-《现代修仙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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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  npxswz        各种乡村  都市  诱惑          对于至高规则,叶枫自修炼以来就不断接触,可以说是一直伴随着他的整个修炼生涯,其中他更是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奇遇与古怪,感受到过至高规则的莫大威力。

    一刹那间,叶枫的脑海中就闪过许许多多的画面,许许多多的场景,大量的感悟由心而生,他的脸上露出追忆,复杂,恍然,彻悟等等表情,对于至高规则再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与领悟。

    其实说起至高规则,叶枫很早就接触了,那那一年夏天命运的改天开始。

    从最早的“现代修仙录”小说的神奇诞生,到后面平行世界中的“虚境之门”中的奇遇,有关众神陨落的奥秘,再到地底世界中从吞天鼠手中得到的那一纸金页,这些都与至高规则有关系,都化为了叶枫此刻所拥有的至高规则力量:大道修仙录。

    原本的“现代修仙录”小说已经是至高规则力量的原本,自我体现。

    当初,叶枫很疑惑,对着这本小说的产生有着怀疑,因为他自己并没有创作这部小说,一切都好像凭空出现。

    但是随着叶枫的种种遭遇,修仙历程,这部小说也一直跟着诞生,并且之后更是随着叶枫的亲自加入而产生变化,最终直到叶枫将它收走才没有再继续下去,显现在大众眼中。

    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正是因为“现代修仙录”这部小说是至高规则力量的体现,也即是有着“存在即永恒”的力量,所以出现那样不可思议的事情。

    叶枫续写过一段时间,依据“过去存在,现在即存在,现在存在,未来即存在,未来存在,过去即存在”的原理,“现代修仙录”小说自动存在了。

    光阴长河之上,中间一段有了它,那么前面一段和后面一段也就有了,并不遵守过去,现在,未来的既定顺序,因为它是至高,超越了过去现在,未来。

    也就是说,最开始的“现代修仙录”小说也可以说是由叶枫创作的,后面他没有动手的部分也是,他不知道是因为当时他还没有重新掌控至高规则。

    “现代修仙录”小说是至高规则力量的体现,本身就来自于灵王天主的传承,也就是叶枫自己的传承,是存在的力量,它自己就有存在的力量,加上之后叶枫接触之后,掌握住了这股力量,它就返本归源,重新化为了至高规则,不再显现于众。

    这一段奇异经历叶枫以前并不理解,总感觉到是有一只大手在操控,感觉命运被别人掌控,产生了这种错觉,实际上一切都是他自己所为,其中涉及到的力量更是源自于至高规则。

    现如今他掌握了至高规则,参悟了一些力量,对于过去的种种有了一番新的认识,心灵透彻,不再迷茫。

    不过,叶枫对规则掌握的还不够,更是涉及到了至高规则,因此并不是完全透彻。

    仅仅是一些了解感悟,并不代表了可以真正掌握至高规则,叶枫还需要不断的修炼才行。

    就是现在以叶枫如今混元境界的修为,掌握有天识之力,天地战意,并且对天地规则达到天王之上的层次的实力,回首再去看过去的一切种种,许多事情也无法解释清楚,其中蕴含的超出了他此刻能理解的程度,还需要不断找到答案。

    不过,叶枫还是在此刻构筑而出一座属于自己的规则体系金字塔,蕴含了他全部的规则领悟。

    说到至高规则,虽然未能找到更多有关意志与存在的信息,叶枫自己却还是对此有着一番理解。结合自己的种种奇遇际遇,得到了肯定的结论,意志与灵魂有关,与精神力有关,与元神有关。

    此时的叶枫又有着与意志关系密切的天地战意,因此叶枫推测意志乃是某种根本性的力量,其中必定有意志规则的存在,只不过还未被人彻底发现掌控罢了。

    而存在,这是种奇妙的力量,叶枫推测应该也是一种规则,名曰“存在规则”,具有永恒的性质,恒定一切时间,空间,过去,现在,未来,至强至高,永恒超脱。

    所以,掌握至高规则,才不受限于过去,现在,未来,以往的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叶枫也是由此而知。

    往下推测,“存在规则”应该与“有之规则”有关,其意为:存在一切则有,有则有之,属于存在之中,存在包括了有,有是存在当中的一部分。

    而“有之规则”也并不简单,极为特殊,玄之又玄,妙之又妙,又与一切显现于外,行之有效的规则有联系,譬如明显的,显现在外的本源规则,生命规则,星辰规则,吞噬规则,封印规则……很多高等,中等,低等规则,也都属于这一类,几乎是绝大部分的规则都具有显露而外的特性,乃是属于“有”之一类。

    又与实性,实质特性有关系,譬如时空规则,造化规则,命运规则,力量规则,毁灭规则中属于实质一面的规则,这些规则一体两面,阴阳互体,也就是说这几大规则除了实质方面的还有虚性的一面,乃是与大道规则之下的规则有着本质的不同。

    命运看得见摸不着,处于无形之中,影响着每一个人,这就是命运之虚,但命运又可以通过一系列的现象显现出来,让人感觉无处不在,可以预见,可以把握,这就是命运之实。

    命运之虚与命运之实构成了命运规则。

    时空规则同样如此,时空可见又不可见,又虚又实,同样是具有两面性。

    其他造化规则,力量规则,毁灭规则同样具有如此特性,可实可虚,若有若无,一阴一阳,由一而二,具备了“有之规则”的特性,又具备“无之规则”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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