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听说其他村子还有易子而食的惨剧。 小狸虽是妖怪,可也知道虎毒不食子,果真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 她刚才还对那些小孩子有些同情,但回头一想,自己今日是同情他们,来日他们知晓她是妖怪,还不知道怎么喊打喊杀呢! 便是没想掺和进他们的小圈子里去,也不打算和他们认识一下。 其他孩子有些稍微大点的,七八岁模样。知晓些世事的,便晓得像女孩子或者是小狸这般的大姑娘,是要买去娼寮的。 因此十分看不起她,没打算和她说话。仿佛她现在就已经是下作的娼妓了一般。 赶车的人就是人贩子,因为附近荒凉,不是枯枝败叶就是白雪茫茫。没有人会逃跑的,那等于自杀。 因此他不需要看管或者限制他们的行动。反正他们都明白,跟着他走是为了活下去。 或许是因为一直以来。人贩子和镇上居民的关系都不错,因为他们走南闯北的,而且卖人这事儿多赚钱。 笑贫不笑娼不是,他是极有脸面的。 便是教育起这些小孩子来,让他们学会如何做一个好奴才,如何才能被人选上,买走。 借此改变命运。 好的,可能会买进公侯府上,做丫鬟小厮。 差一点的,会被无儿无女的孤寡卖去延续香火,这样的人家虽是养他们做孩子的,可也不大富裕,因此算不上好去处。 最差的,便是被卖去烟花巷口,柳丝小径中,无论男女,长大以后都是要卖肉为生。 且十一二岁就会接客,多数的命都或不长久,至多也就是能吃口饱饭。 小狸在驴车上,听着赶车的说着世上的人生百态,她明明没有接触过,却觉得那样的生活那样熟悉真切。 仿佛自己在人间走过一遭似的。 她想,可能是自己受伤之前去过城市吧! 这一次,她可不能让自己再受伤了。 上一次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是伤了心脏,如今她有时候便是会觉得心里面空荡荡的疼,说不出为什么。 就是心里升起一股子不能说的痛。 逼的她想杀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