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流言-《王妃反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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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了,既然金珠能答应分担周水仙的医药费,杨小红相信她这点信用还是有的,要不然的话法院的判决刚下来她就痛快地把抚养费给了周水仙。

    所以杨小红劝周水仙不要去闹,越闹只会跟金珠几个越疏远。

    还有一点,杨小红听吴露说金珠在帝都买房了,黎想也在帝都开公司了,大壮家的杨静就是在黎想的公司做事,杨小红还等着金珠下次回来跟金珠好好说说,让她给吴露找份工作,所以现在她是决计不能让周水仙去得罪金珠的。

    杨家这边得到消息的第二天李家这边也得到了消息,李小莲亲自去学校找金杨几个求证了,不过她倒是没提什么要求,就是痛快地哭了一场。

    她的孩子出息了,以后再也不用过苦日子不用看杨家那些人的脸色了,这对她来说就够了。

    可是李家其他人不这么想,尤其是西淑芬,她两个女儿都在帝都念书呢,这要是能跟着金珠和黎想借点光多好?尤其是黎想,摇身一变成了什么国际大明星,怎么还不能给她女儿找份轻松点的工作?

    所以西淑芬是极力鼓动李小莲跟金珠把关系走近些,不为别的。就为金宝着想也行啊,金宝也是金珠的弟弟啊。

    此外,还有一个颇为后悔的人就是田有贵。早知如此,当年李小莲碰上金柳的时候就该劝李小莲把金柳认下,这样的话不光他的服装厂能做大做强,说不定他的儿子也能跟着这几个姐姐姐夫借点光什么的。

    可惜,李小莲这次似乎拿定了主意,谁的话她也不听,什么也不求。

    孙小燕知道这个消息又晚了两天。彼时的她正忙着磨她的妈妈答应她把肚子里的孩子做掉。

    孙母之不同意做掉倒不是想留下这个孩子,而是这个孩子月份太大了,引产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她怕万一伤到了自己的宝贝女儿。

    可问题是孙小燕真心不想要这个孩子,刚一开始留着他是为了跟金珠打官司,想多要点赔偿金少出一点罚没款,现在官司打完了。这孩子留着还有什么用?

    她才不想被这个孩子困住留在乡下带小孩。先不说养两个孩子要多少费用她能不能养得起,就是这操心劳力她也做不到。还有,杨大山死了,没人挣钱给她花了,她不能坐吃山空吧?她得为自己后半生考虑吧?

    而考虑的结果不外乎是两条出路,嫁人或者是挣钱养老,挣钱倒还好说,打工开店都行。可嫁人就难了。本来她的名声就够不好的,现在杨大山一死。和金珠的这个官司打了好几个月,名声早就传了出去,方圆百里的人谁敢娶她?谁又愿意娶她?

    所以思来想去的,孙小燕决定出去打几年工,一方面是挣点钱,另一方面是看能不能在外面找个男人嫁了。

    如此一来,她肚子里的孩子就不能留了,谁会要带两个孩子的寡妇?更何况肚子里的那一个居然还是男孩,所以她才会不顾危险想把肚子里的孩子做掉。

    可巧这个时候刘丽娟去县里进货听到了这些传闻,回来当一件大事跟孙小燕说了。

    刘丽娟的意思是让孙小燕把金玉送回杨家,这样的话金玉也能跟着金珠几个去帝都,有金珠几个这么厉害的哥哥姐姐,还有黎想这么一个大明星姐夫,金玉的日子还能差了?

    “金玉我是要留在身边养老的。”孙小燕不傻,她不想要肚子里的孩子是因为有金玉这个女儿打底。

    不管怎么说,她有一个自己生的娃,将来万一她老了没人管了,金玉不可能不管她。

    这金玉要去帝都了,她老了找谁去?

    “小燕啊,你平时不是蛮聪明的,这会怎么就拐不过弯来,这金玉已经四岁多了,能记事了,母女天性是变不了的,到什么时候她也知道你是她的妈,到什么时候她也得管你这个亲妈。”

    刘丽娟之所以不遗余力地劝说孙小燕把金玉送走,主要是因为她不希望孙小燕留在家里。她实在是烦透了这个又懒又馋的小姑子,有她在家,公婆伺候她一个都忙不过来,她刘丽娟想带孩子回婆家吃顿饭还得亲自动手。

    此外,公婆时不时地打电话给她让她从镇里买点肉和鱼什么的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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