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洋商挂名道契-《我的探长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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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探长,你不要开玩笑了,你可是捕房的探长,在租界内应该有不止一处房产,怎么会不知道什么是挂号商。”大卫·安德烈难以置信的说道。

    “说实话,我还真不知道什么事挂号商,我在租界确实有不少的产业,但那些土地都是租来的,根本用不到你所说的挂号商。”根据公共租界的法规,巡捕房内的巡捕不论官职大小都不允许私自经商,所以前任的孙伟将手中的产业全部挂在别人的名下,同时也许是为了减少麻烦,产业的土地也都是租来的。

    “那我们还要先去附近找一家挂号商,然后再去工部局办理转让协议。”大卫·安德烈说道。

    “什么是挂号商,为什么我买房子还需要挂号商出面?”孙伟虽然知道大卫·安德烈不敢骗自己,但他依然想要弄明白这些陌生词汇的意思。

    “说起挂号商还要从你们国家与我们政府签订的《上海土地章程》说起,该章程首先划定了允许我们英国人居住的界址,也就是现在的租界。其次规定了我们英国人不能拥有租界的土地,只能采用租用的形式,不过此租用为永远租用,你们国家的原业主不得任意停止出租,我们承租人一旦租定土地之后,只要愿意即可无限期地加以租用。第三点则规定了此种租地契约成立的方式最重要的手续是必须经领事和道台的批准,于是这样就形成了通行租界的道契制度。

    道契本为我们这些外国人在上海租界取得土地权利而设计,你们政府为了防止你们国家的百姓与我们有过多的接触,便在《上海土地章程》内规定华人不得在租界内居住,更不准租借租界内的土地。

    不过,自从你们国家发生了那场遍及大半个疆域的叛乱之后,租界不准华人居住的制度就名存实亡了,然而华人不准在租界租借土地的规定还依然在延续,于是华人为了在租界拥有自己的店铺、房屋,便开始对此项制度加以利用,采用道契挂号的方法获得洋商挂名道契以证明自己的土地权利。

    这里面所谓洋商挂名道契,是华人借我们外国人之名以取得租界内的地产,因为需由外国房地产经营商处挂号领取,所以称为洋商挂名道契。

    洋商挂名道契的成立须有这样的手续,一华人欲在租界内取得土地,他需要找到一个愿意为他办理道契申领手续的外国人,由此外国人与租界内的中国业户商量以取得租地,原中国业户同意租地之后,便由此外国人按照程序,与中国业户签下草契,以此草契报请其领事馆征得领事官的同意,并经会丈局会丈,报由道台批准,发给道契。

    此道契上所填写的姓名为该外国人的姓名,即为该外国人所享有所有权利的土地契证,而此时为了证明华人的土地权利,通常由外国人开具一张权柄单,在权柄单上注明,申领道契的土地权利的实际上享有者为该华人,华人取得该权柄单,整个洋商挂名道契的手续便告完成。

    权柄单一般一式几份,分别由在租界中租地的华人与代为请领道契的外国人或外商收执。

    渐渐地,华人不仅可以通过洋商挂名道契获得土地权利,还可以通过洋商挂名道契进行土地买卖。

    与洋商挂名道契的特点相适应,其土地权利的移转一般有小过户与大过户之分,小过户比较简单,华人进行土地交易,进行土地转移,买卖双方约定日期,一起至挂号商处,挂号商将发给原华人的权柄单收回并注销,另外写就一份新的权柄单给新的权利人,所交易土地的道契,则无需任何改动,新的权利人便可以开始享受道契土地的权利。

    过大户就比较麻烦了,这不仅仅是华人买卖双方的过户,还涉及到道契在我们外国人之间的过户,如果一个华人买方不信任原有领得道契的外商,想将其买受的土地由另一外商挂名,这就涉及到道契的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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