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离我最近的那个,便是当面啃食小婴儿手臂的男子。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挥起菜刀,就剁在那个人胳膊上。他吃的容易,我剁的可并不轻松。并非是菜刀不锋利,也不是我手臂无力,而是要让他感受到,那一种被人用牙齿啃噬身体的痛苦。每一刀,我都剁得很用心,一直剁了上百刀,才把他双臂砍下。 他刚开始是害怕,求饶,到后来是谩骂,诅咒。可那又如何?我听不懂畜生的话。等到剁完,周围的人开始嚎叫,也是谩骂。 “不管你是人是鬼,你连我们都敢动,活腻了。” “赶紧放了我们,否则找大师打的你烟消云散。” 哼,这就是他们这群人该有的表现,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人,会与人为善吗?我不信。 砍掉他的胳膊以后,人已经昏迷不醒,我顺势端起桌子上的酒杯,把酒泼在他脸上。人又醒了,但如果我是他,我会后悔的,因为泼醒他,就是要让他亲眼看到,他的脖子是怎么断的。重刀下去,头颈一分为二。 接着,每个人都受到的他们该有的惩罚。尤其是吮吸人闹的那位,我生生用刀背,把他头敲碎,最后脑浆崩射而死,做人,就要做绝。 最后,整个屋子,到处都是残肢断臂,地上血流成河,没有一个活口。 你以为这就完了吗?不,怎么可能? 等他们死后,魂魄从体内升出。当他们的魂魄看到真正的我,都吓傻了。在他们眼里,那一身的福光就是熊熊烈火,而我的面容,不亚于黑白无常。 我用鲁班尺把所有魂魄收进其中,当然不是为了送去地府公正判决,而是我还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手段折磨才能让他们感到真正的痛苦。 等我做完这一切,正准备满意而去的时候。身后忽然穿来一个声音:“灵官?灵官什么时候可以取凡人的性命?” 我蹭地回头,发现就在我身后不远处,站着一个黑衣人,他的面容看起来才到中年,可是却饱含着岁月的沧桑。看到他,和看到老耿一种感觉,我指的是年龄。不用说,这货绝对不止四五十岁,就算没够千年,几百年也有了。而且这个人,如果我眼光不差,正是那晚放火的那个。 我把刀上的血迹擦干,然后不紧不慢地说:“知道我是什么身份,还不赶紧束手就擒?”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