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比赛?-《穿越之我为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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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来!”随后,又是几名年轻人上场。

      “还有没有了?”女主持问道。

      不知道为什么,这名女主持的目光突然放在了刘璘身上,开口问道:“这位戴墨镜的先生,要不您也来试试,奖品里面还有一克拉的钻戒!”

      刘璘一米八的身高,在人群中也算是比较突出的,而且,王菲雪的身高也不矮,再加上两人的又都是墨镜装扮,也就更能吸引人的注意力了。

      因此,被女主持注意了。

      刘璘看了看王菲雪,微微一笑,然后应道:“好吧,我就试上一试!”

      随后,刘璘走上了舞台。

      “先生,看您的模样,好像一个明星啊!不知道您能不能将墨镜摘下来?”女主持突然说道。

      对此,刘璘摇了摇头,说道:“不好意思,我觉得带着墨镜很好!”

      看到刘璘这么说,女主持也就不说话了。

      不得不说,这里的规格还是蛮高的,一排五张桌子整整齐齐的拜访在舞台正前方,每张桌子上面,还有宣纸,毛笔以及墨水!

      而他们这些上台的人,则是需要将自己的诗歌,写在这宣纸上。

      “诸位,还差一位,还有谁自告奋勇的吗?”女主持继续问道。

      “我也来!”又一人自告奋勇。

      “好的,这位先生!”女主持道。

      然后,五人随意的找自己的位子,准备写诗。

      “诸位,我们的主题是故乡,只要是诗歌就行了,不过,三分钟内不落笔的话,我们就视你完成了诗作,明白了吗?”女主持简单的说了一下规则!

      “明白!”

      “那好,请诸位开始吧!”女主持朗声道。

      刘璘站在桌子前,拿起了毛笔,却是没有动笔。

      在刘璘的脑海里,有很多关于故乡的诗,但是现在,他竟然是不知道该用哪一首了。

      “哎,有了!”突然,刘璘的脑海里冒出了一道亮光!

      他想到了自己应该写那首诗歌了。

      其实,这首诗歌的争议还是蛮大的,喜欢它的人,认为它精辟,富余遐想,是一首有内涵的好诗,而讨厌它的人,则是认为它名不副实,简单至极,就算是小学生也能写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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