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为官一任-《穿唐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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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仪十分开心,认为梁兴发是一个识大体顾大局的人。于是乎亲自送梁兴发到清谷县。那里大大小小的官员无不听说过梁兴发和郭子仪的威名,全部出来夹道欢迎。
却说程元振看到他派出去的杀手全都是缺胳膊断腿地跑回来差点气炸了肺。他大骂这些泪眼汪汪的杀手都是些酒囊饭袋,这点事情都做不好,不过是杀一个人,而且是没有职务在身的人,以后还能干得成什么事,还不如死了算了。
那帮杀手呜呜大哭,首先痛心疾首地表示对不住程元振,然后可怜巴巴地表示从今以后再也不敢向程元振讨要赏金了,只是希望程元振看在他们是因工受伤的份上能多少给点医药费和生活费。
可惜家财万贯的程元振连这点钱都不舍得给,叫他们吃晚饭就到大街上讨饭去吧。当他听说梁兴发现在不但不受到皇帝的处罚还能当一个九品芝麻官气得头发都发直。于是乎就把这些气撒在正在狼吞虎咽的杀手身上,最后是这帮替他卖命的杀手连顿饱饭都吃不上就被赶走了。
梁兴发带着行李高高兴兴地到清谷县上任。可是程元振哪里会让他那么高兴,于是乎用了一个损招来恶心恶心梁兴发。他派人将清谷县里的大小官员和衙役全部调走了,让梁兴发成了一个光杆司令。程元振就是有这种特权。如果梁兴发继续做的话就会活活累死他。
梁兴发一点也不在乎。没有跑腿打屁股的,他就把嵩山七怪和他的几个红颜知己调过来。户部不给他发工资也不要紧,反正之前程元振送给他的礼物也够他花个三年五载的。
梁兴发一来到清谷县就搞起来法制建设,他号召老百姓们一定要懂法和守法。但是这个清谷县是一个贫困县,老百姓们生活水平差,大部分的人都上不起私塾,因此文盲就占了大部分。你不能要求老百姓们能够自己看书去了解那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于是乎,梁兴发决定一边普及法律一边普及教育。他号召富商和大户人家捐资助学,在县里开办了一间私塾学校,在各个乡村也开办了几个小学校,并且规定凡是达到六周岁的儿童都要进私塾学习。教书先生聘用的是本地的秀才。本地的不够就从外地招聘。这些秀才都是物美价廉的,基本上有吃有住就行了。
唐朝的法律里大致上有五种刑罚,分别是用小竹棍打人,大木板大人,有期徒刑和流放,最后的是死刑。
为了让老百姓们明白怎么样做会触犯法律,他请那些秀才们用通熟易懂的语言编写了一本书,这本书里面记载了许多的案例,就相当于一个个非常生动的故事,老百姓们都会喜闻乐见的,还会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秀才们见一个知县大人都那么看得起他们所以工作起来非常的努力,没多久就完成了任务。这本书的书名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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