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四 乌盆记-《红楼重生之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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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个想法也只一闪就过去了,七王爷笑道:“本王面前,没有忌讳,你只管照实说来。”

    周孔目老老实实低着头,神态若老农,说出话来却是再清楚斩截不过:“若非原太守作主,小人也不能出去办案。若说原太守贪赃。小人未亲眼见,不能乱作证。原太守造反,死有余孽。但小人还是只好看到什么,说句什么。要是只管乱讲。以后王爷怎么信得过小人当差呢?”

    七王爷听得有道理。他原想用周孔目来攀诬唐太守,现在看来用不了了。也只好算了。好在他有别人能用的,就他们自己商量,且把周孔目放出来了。

    周孔目出来,柳家小叔就已经等着了,连忙跟他叙寒暖。

    周孔目苦笑道:“老叔。你直接说好了。这时候你来,肯定有别的事。你讲好了。”

    柳家小叔就把明珠大弟的事拜托了一遍。先是要确定身份。那跟丫头私奔的男子,已有大名报到刑司。周孔目与柳小叔一对,就是明珠的大弟。

    剩下的问题就是:怎么给他减刑了。

    他会判死罪吗?

    周孔目安慰柳家小叔:“你知道的,不按杀人判,这就不要紧了。”

    本朝刑名是这样,对下宽,对上严。下头普通平民要触犯死罪,基本只能靠杀人,还要杀得比较情节严重触犯众怒什么的,才会有个斩立决。否则,宽缓了,发去作苦役,或者直接去作苦役。在苦役中做死了,那是另一回事。好好的使人情,这苦役还是可以处得舒服点儿的。

    至于上头官员们嘛,享受特权的时候固然爽,要像唐太守这样触了龙怒,一下子覆巢了,那也是分分钟的事,总之都在普通的刑案之外,一般人不用担心。

    总体来说,刑名环境算宽的,明珠大弟不会有大事,就是苦役到底服几年的问题。

    柳家小叔琢磨道:“要说偷盗他人财产么,偷得不多,这倒是两三年的事儿。”

    丫头勉强也可以算作他人财产。如果是买断的丫头,那就更贴切了。这个丫头并没有卖倒身契,只是租了个服役期限而已,不算特别符合。一定沾上边的话,她的租契不是很贵,三年苦役应该可以搞定,再使使手脚,报个病、再加上表现良好的“酌情宽缓”,两年应该可以放回家了。

    周孔目有更好的主意:“两情相悦,苦主家里不追究的,赎就可以了。”

    这说的是未婚的一男一女自愿私奔,女的家里要是大怒,抓回来打死无尤,却也只能打那女的,对那男的只好勒逼遮羞钱而已。要是女的家里肯放过,男的能光明正大娶了这女的,补上婚礼,又是欢欢喜喜一对小夫妻。当中如果虚耗了官府的资源——譬如害得官府出人找他们什么的——认捐一笔费用,也就是了。

    柳家小叔不得不赞道:“先生的刑名才是摸得最透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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