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一语成谶-《狂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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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陈太忠巳经帮刀疤复仇了,但果有这一世的因果,他不介意再帮一点小忙。
“我转世吗?”王艳艳听得沉吟一下,然后眼珠一转,微笑着打个机锋,“总是会在遇得到你的地方。”
“那么……,好吧。”陈太忠点点头,也懒得再问了。
其实转世之后相遇,就涉及天机了,他不是特别地相信,不是不相信天机,而是那玩意儿经常容易受到人为的干扰。
事实上,他更愿意从此刻起,跟刀疤彻底断绝一切
能做的我已经做了,也问心无惶,了,既然恩怨已了,那么,就尘归尘土归土吧。
“主人,你还真是狠心啊。”刀疤轻叹一声,却是不知道何指。
“那个啥,打住了。”陈太忠双手合十,“我只是你这一世的主人,你已经死了,我就不是了,有什么话,你跟紫霄天的那位去说,好吗?”
“但是主人你留给我的藏弓,我真的很喜欢。”刀疤将藏弓从肩头取下,又拉动两下,深情款款地发话,“你现在只是八级灵仙,按说还需要藏弓,居然舍得拿它陪葬。”
陈太忠并没有奇怪,对方能发现自己的境界,毕竟是从紫霄天来到下界的人物,看清楚风黄界这点东西,实在太简单了。
不过,他也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个女人交流,想一想之后,他发话,“你这个协……需要香火吗?”
香火不是修者之道,而是懒人之道,风黄界里不是很流行这个,但是九重天里,还有不少上仙,就是喜欢通过香火收集民愿,推高自身的修为。
事实上,这样的修行者,在九重天还不少,通过香火,低阶修行者收集民愿而晋阶,高阶修者甚至可以掠夺气运。
这样的晋阶比较快捷,在陈太忠的理解里,这相当于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剥削,你一个人再怎么修行,也是一个人,就像在地球上,你再怎么能干,一个人也干不了一千个人干的活。
有香火则不同,你可以剥夺别人的劳动成果,转化为自己的收益,这样赚冇钱的速度,肯定比埋头苦干的主儿强很多。
但是同时,这个比喻又不是很恰当,收集香火可以极快地提高修为,但这并不是无偿的,愿民们会提出一些乞求,请求你来完成。
这个完成的过程,就要耽误修行,甚至浪费一些辛辛苦苦积掼的香火,非常影响修行。
而那些通过苦修得来能力的修者,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他们调动自身的修为,要比调动愿民们的修为,容易得太多,他们不是很在意那些通过香火晋升的主儿。
还是拿地球上的理解做对比,一个资本家挣钱的速度,要远远地强于任何个体,但是他们拥有的是财富和势力。
然而,真要遇上那些亡命之徒
武功又很高的主儿,他们就要头疼了。
尤其是这些亡命之徒,冇又组建了“有活力的社会团体”的时候,这就不是单纯的资本可以玩得过的了。
这些就扯得远了,陈太忠这话的意思就是在问:你这个坟,需要我公开吗?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会选择不公开,在他的印象里,死者已矣,能不打扰死者的安静,那就是最好的了。
但是这死者是来自上界的话,没准有啥别的想法,既然是跟他有过一世的缘分,他就问一声一虽然他真的不喜欢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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