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四十年的人生里,除了懵懂的童年,他没有一天放松过。
出生在血族世家,出生就拥有了男爵爵位,他的开始比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优越。
他不需要为柴米油盐发愁,不需要为了琐事奔波,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完成伟大的理想,把自己的名字,加在那些必将载入史册的变局的注脚尾部。
于是,为了这在他漫长人生中唯一能给予他快感,超脱了一般愉悦的享受,他奉献了几乎他能想象到的所有。
没有多余的社交,没有放纵的享乐,加入军团,从普通士官做起,和其他有着相似出身的同类不同,他没有惦记过父母的遗产,也确实争气,三百二十岁不到,靠着勤奋和勇气,争到了一份“巫王”特性。
当然,对他来说,附带的伯爵爵位不过添头,成为“巫王”的那天,除去必然的喜悦,弗拉德还感受到了海阔天空的快感。
他以为,他终于有资格加入大人物的牌局,成为众多筹码中较为贵重的一个了。
错了,他错了。
错的,一塌糊涂。
……
放开矜持和优雅,弗拉德·兰度比身边的副官文明不了许多。
温热的鲜血铺满了他浑身上下,手里从不知道哪具尸体上抢来的长剑豁了口,半神的位格和身份无法再支持他叱诧风云,取而代之的比一般非凡者更棘手的,灵性枯竭后发自灵魂的折磨。
不知名的存在在他耳边呓语,邪神聒噪的声音和鲁恩人呼天撼地的欢庆声交叠在一起,几乎戳破了他的耳膜,还有仅存的理智。
越来越多的士兵倒下,越来越多和他同道而来的下属渐渐冰冷,弗拉德好想回归野兽的姿态,像族内许多被当成反面例子的前辈一般,拥抱与生俱来的疯狂,屠戮一切出现在他视网膜上的生物。
可他不能。
他现在终于明白了,理解了,为什么那些过去他所鄙夷的,于战斗中放弃了自我,甘愿变成怪物,犯下种种丑陋罪行的同族、先辈,会如此轻易的堕落。
“祂说,拥护我的,得永生,可登上我的国,常伴在我左右;忤逆我的,迎刀兵,让那些恶人看见,失信于我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