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章 意外的代理人-《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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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刘强作为老板,出钱请宁伟成打官司这还说得过去,而李小军身家肯定上不了千万,竟然能请的起宁伟成出庭,这还真是咄咄怪事?!
怎么看都看不出李小军是能花几十万。请宁伟成打一场简单的离婚官司的。
事出反常必有奇异之处,看来这场简单的官司将要起波澜。
上午9点,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宣读完毕之后大声地道:“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李超他们全部站立,审判长、审判员步入法庭。
书记员转身对着审判长汇报,“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
审判长对着书记员点点头。然后大声应道:“请全体坐下。”
待到众人坐下之后,审判长一敲法槌威严地宣布:“现在开庭!”
“首先,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序,职业,住所地,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服务场所,代理权限……”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序,职业,住所地,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服务场所,代理权限……”
核实之后,审判长发问:“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双方均回答没有异议。
“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无异议,经审查今天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原告黄玉兰与被告李小军离婚纠纷一案,我院于x年3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余文和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汪林、王波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元柔担任法庭记录,于今天上午9时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根据《华夏国民事诉讼法》第50、51、52条之规定,当事人有下列诉讼权利和义务:
1、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起诉或上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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