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量刑建议-《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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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挨打,还帮他生四个孩子。到头来却要被净身赶出家门,真够倒霉,找了这么衰的男人。‘
‘这个叶添龙太过分了,不过姚莲花这么胆怯柔弱的女子竟然会杀人割hou。我也是醉了!‘
旁听人员听到这五个要点,已经对姚莲花颇为同情了。从这五点来说,姚莲花确实可怜。她杀人纯属事出有因、被迫无奈。
不过,大家的脑海中始终还纠缠着一点,那就是为啥姚莲花杀人时手法那么残忍,砸死了不算,还要凶残地进行割hou,这与姚莲花柔弱温顺的性格完全不符啊,难不成案发时,姚莲花精神受了极大刺激,一下发了狂?
善若酝酿好情绪和措辞之后,再次大声开口,坚定有力地道:‘六是姚莲花杀人手段并不残忍,主观恶性不大,也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姚莲花杀人的对象有特定性,那就是长期对其家暴虐待的叶添龙,姚莲花对社会其他成员并没有人身危险。‘
‘而且,姚莲花之所以采用铁架砸、啤酒瓶戳等过度加害行为,是因为叶添龙长期的家暴压力之下,姚莲花无法摆脱,最终忍无可忍爆发出来。就好比弹簧,被一直用重压死死地按住,当它反弹的时候,那爆发的幅度和烈度是极其的凶猛。‘
‘当姚莲花决定采取暴力反抗时,就必须以杀死叶添龙为目的,因为她知道,一旦她反抗无效,让叶添龙恢复过来的话,那么等待她的将是恐怖的噩梦。‘
‘所以,姚莲花一旦下定决心暴力反抗,那就必须杀死叶添龙,为了确保叶添龙死亡,她采取的加害行为自然过度。这符合家暴受暴者的一般应对模式,其不同于一般的暴力犯罪份子,姚莲花的过度加害行为,只是针对施暴者叶添龙,其手段不残忍,对其他社会成员也没有危险性!‘
‘投射性地对施暴者的批评指责进行认同和对施暴者的过度加害行为看似矛盾,却都是家暴中受暴者的行为特征。对于这一点,我方将会在举证质证阶段请专业证人出庭作证!‘
“综上所述,姚莲花自18岁开始即遭受被害人叶添龙的家庭暴力,身心俱疲;叶添龙还发生婚外情,为了与其他女人结合,而毒打逼迫姚莲花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离婚,逼着其带两个孩子净身出户。由此可见,叶添龙具有重大过错。
姚莲花因不肯忍受叶添龙的长期家庭暴力而将他杀死,符合家暴受暴者的行为特征,手段并不残忍,情节较轻;且其有自首情节,叶添龙的家属也谅解姚莲花,姚莲花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小,请求法庭对其公正判决!”
“按照《华夏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综合考虑叶添龙的过错以及姚莲花的较轻情节,我方认为姚莲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为宜,请求法庭支持我方观点!”
善若答辩完毕之后,扭头看了李超一眼,李超回应一个大大的笑脸,并且竖起了大拇指,为善若精彩表现点赞。两人相视一眼,会心一笑。
姚莲花听到三年,流着泪激动地握住囚笼的铁栏杆,本来悲恸绝望的脸浮现了点点生气。之前姚莲花听到无期徒刑脸都吓白了。而善若有理有据地提出三年有期徒刑为宜,这让姚莲花升起了希望,如果真的只判处三年,那就太好了。只要三年,她就能与孩子们团聚了。
姚莲花的父母等家人也是禁不止连连点头,显然很认同善若的观点。自己的女儿被叶添龙摧残得不成人样,额头至今还有大包未消,姚莲花的父母想想就痛心,这样的混账女婿被杀死完全是自寻死路。女儿不应该判无期徒刑,就是判三年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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