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正义不缺席-《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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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超当即针锋相对辩驳道:“辩护人故意混淆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两个概念的区别。本案中,黄艺锋是典型的强*奸犯罪未遂!”

    “黄艺锋早有预谋要对死者刘菲亚实施性*侵,并采取具体的犯罪举动,约刘菲亚喝酒,将其灌醉。再趁其入厕之机,实施罪行。但刘菲亚激烈反抗抓扯下黄艺锋的上衣纽扣,黄艺锋怕动静太大。暂时收手,然后尾随刘菲亚进入洗手间,继续实施犯罪。”

    “只是受害人反抗剧烈,攀爬在窗台以死威逼,黄艺锋才再次收手。这些充分说明,黄艺锋是想要实施强*奸犯罪,但受害人反抗激烈,其没有得逞,这是典型的‘欲而不能’,属犯罪份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应为犯罪未遂。根本不是辩护人所辩称的‘能而不欲’,不属于犯罪中止。”

    “并且请各位注意,黄艺锋行为恶劣,对自己学生接连下手,肆意残害花季少女。其犯罪导致的后果极其严重,刘菲亚为反抗性*侵,以死相逼,惊恐之下失足坠楼。按照《华夏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五)致使被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综合考虑黄艺锋犯罪的主观恶性,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等因素,我认为应判处其无期徒刑。”

    李超的一席话说得老刘等受害人家属义愤填膺,老刘也当即跟进表态要求严惩黄艺锋。

    庭审进入进入最后陈述阶段。

    李超看着黄艺锋,铿锵有力地发表最后陈述,“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受害人刘菲亚是一个年仅18岁的女大学生,正值青春年华,长相甜美,性格单纯,怀揣着少女的美好梦想当一名空乘,远离家乡到深鹏求学。”

    “不料,就读的学校管理不善,对学生不尽管理责任。更悲剧地是,遇到人面兽心的老师。教书育人的老师本应讲师德,而黄艺锋作为一个老师,却毫无廉耻,先将学生陈艳诱*奸,再对刘菲亚伸出魔爪,故意灌醉,实施强*奸。。”

    “单纯的少女面临魔掌侵袭,以死相逼才保住了贞*操。却又因为黄艺锋的无耻,惊恐之下最终坠亡。如花的少女瞬时凋落,幸福的家庭瞬间破碎。少女的母亲患有心脏病,还满怀喜悦地等待着少女寒假回家过年团聚,可她不知道自己的女儿永远回不来了。”

    “这样的悲剧是被告人黄艺锋一手实施的,他作为老师,连续对自己的学生下手,实施强*奸行为,并直接导致刘菲亚死亡,其情节恶劣,其导致的后果严重,其造成的影响极坏,对正常社会秩序冲击极大。”

    “黄艺锋在实施犯罪之后,没有丝毫悔罪表现,矢口否认罪行,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如果对其不严惩,将很有可能对社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为此,我方认为黄艺锋犯强*奸罪,应判处无期徒刑!请法*庭支持我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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