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暴力和事佬-《血路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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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东西,给脸不要脸。”陈文强骂了一句,好整似暇地走回座位,没有立即坐下,而是背手转身,冷冷地看着这两个狼狈的家伙。

    众人都被这突然的变化给惊呆了,连受害者豁牙五和愣眼张都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三十六誓都忘了,兄弟相残,也敢称同门,也敢称红帮?”陈文强冷笑着说道:“按你俩所犯,一个该五雷诛灭,一个该死在万刀之下。争码头,争个屁,明天兴义堂便收了你们那个破码头。至于今天——”他转过头,盯着两个充当和事佬的红帮头目,“二位前辈,这两个败类,是不是该放了他们?”

    红帮所谓“放人”,乃是隐语,并非把人释放,乃杀人之谓也。而红帮本源是反清秘密组织,严格的家法制度是为了严防奸细的需要,家法可不是虚设的,执行起来至为酷烈。

    陈文强所说的在理,却无视了当时的具体情况。要知道红帮只是一个统称,事实上已经分散成各个小帮派。帮规家法也是在各个小帮派中实行,且尺度不一。也就是说,陈文强拿出红帮的大帮规来压人,说行也行,说不行也不行,是在两可之间的问题。

    何况现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各个帮派虽然都称自己为红帮,但对兄弟这个概念的认同,早已经不是洪门中皆兄弟,而是只认本帮派。所以,红帮中各帮派间的争斗也属平常,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罢了。

    虽然如此,直接反驳陈文强却是不能的。毕竟这是大道理,红帮源于洪门,三十六誓等帮规在入门时也要诵读牢记的。其中便有入门即兄弟;若遇各省外洋兄弟不可诈作不知;入门后,兄弟间之前仇旧恨,须各消除;兄弟据守之地,不得籍故侵犯等等。

    “这个,是不是有些过分了?”李保山笑得有些勉强,心中浮起不祥的预兆,“他二人毕竟不属兴义堂,陈兄弟有些越祖代疱了吧?”

    “不属兴义堂,却属红帮。”陈文强立刻顶了回去,“如果他们自承不是红帮,乃是冒名而入,那自当另作别论。如果是红帮中人,兄弟残杀,坏我红帮声誉,惹外人耻笑轻视,那便不能为红帮所容。”

    这话听起来普通,却是暗藏陷阱。因为红帮还有一条规矩极为严厉,即不许外人冒充。帮内流行这样两句话:“冒充进红,一刀两洞。”如果豁牙五或愣眼张敢说自己不是红帮,不受帮规约束,那一刀两洞便是给他们准备的。

    李保山不是傻子,他从陈文强的话中听出了其他的意思。立威是肯定的,陈文强在发泄豁牙五、愣眼张,以及他和赵镜湖轻视怠慢的不满;而另一方面,如果陈文强的意见被采纳,无疑便等于承认了兴义堂对其他红帮帮派也有施行帮规家法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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